于秋华气呼呼的出了大杂院,到小广场上转悠了一圈,专门跟那些做媒的大妈们聊天。
那些大妈们在得知于秋华要两百五十钱的彩礼钱,纷纷表示不能接她的活计。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临近中午的时候,于秋华终于跟一位只剩下一只眼睛的老婆子牵上了线。
那老婆子身穿灰色毛呢对襟,下面穿的是黑色扫荡腿裤子,气色红润,头发也捯饬得一丝不苟,手腕上还戴着银色的手镯,看上去就是个有钱人家。
简单闲聊后,于秋华得知这老婆子名叫周白氏,家里有个儿子,靠着祖上留下的钱财过日子。
“两百五十块,就把你家闺女嫁过来,不管男方的条件如何?”
冬日中午的太阳光有些刺眼,周白氏眯起唯一的一只眼睛,那只坏掉的眼睛看上去就像是个黑洞,格外的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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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她的语气很怪异,就像是从洞穴里刮出来的寒风一样,阴森森的。
于秋华缩了缩脖子,硬着头皮说道:“只要两百五十块!我可以不管男方的条件。”
“要是瞎子聋子呢?”周白氏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根递给于秋华。
于秋华有些眼馋,可是不会抽,只能摆摆手:“瞎子聋子也行!”
周白氏翘着手指头划着火柴点上烟,深深的吸一口,脸上的褶子瞬间抻平了不少:“那要是傻子憨子呢?”
“啊.....傻子啊?”于秋华迟疑了片刻,重重点头道:“傻子也行。”
听到这话,周白氏的脸色严肃起来,抬眼看看于秋华:“你能当家?”
于秋华感觉到像是被锋利的刺刀刺进了胸膛中,下意识的低下头:“何文慧是我的女儿,我当然能当家。”
“那好!”周白氏从兜里摸出一个绣花荷包,从荷包里取出五块钱递给于秋华:“这是见面礼,等到相看的那天,我会将两百五十块送过去。”
见到那五块钱,于秋华顿时眉开眼笑,她将钱连忙接过来,装进兜里后,才突然问道:“你,你不怕我拿了钱跑了?!”
“跑?你可以试试看。”周白氏干瘪的嘴角勾起一丝冰冷的笑意,让于秋华忍不住打了个寒蝉。
她连忙说:“不会,我就是开玩笑的。”
于秋华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可怕的老婆子,直到站起身准备回去,才想起还有事情没有问清楚。
“你说的那个年轻人是谁啊?”
“我儿子。”
提起儿子,周白氏站起身,脸上第一次浮现出这个年纪该有的慈祥。
“他叫周大牛,小的时候受到了惊吓,人有些痴傻,不过身上的零件齐全。”
“你放心,只要你女儿嫁到我们家,我不会亏待她,要是她能给我生个儿子,我就再给你两百五十块钱。”
听到周大牛痴傻,于秋华心中有些犹豫。
她老家的村子里,就有一个痴傻的男人。
长得人高马大,智商却跟个孩子似的,一旦发起火来,就不管不顾。
家里就这么一个孩子,全指着他传宗接代,那时候是解放前,正赶上闹旱灾,他的父母就用十斤麦子,换来了一个从远乡逃难而来的女人。
那女人也算是勤快,嫁过来后,将屋内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下田干活也不吝啬力气,却经常被那傻子殴打。
打得鼻青脸肿的,到了后来,那女人便不见了踪影。
痴傻男人的父母说他们将那女人送回了老家。
但是村子里的人都清楚,十斤麦子换来的儿媳妇儿,谁舍得白白送走。
大约肯定是没了。
一想到这个,于秋华就有些后悔答应周白氏了。
可是。
一想到周白氏答应的两百五十块钱彩礼,和两百五十块钱生儿子钱,于秋华心中就激动了起来。
有了这五百块钱,他们足够过上五年好日子了。
“文慧,我将你养了这么大,也到了你回报我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