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德金下午主动要求清洗猪大肠,说自己很擅长,请组织将这项任务分配给他。但其余众人强烈反对,只好作罢。
张文书嚼了一块,点头称赞:“这个好,肥美丰腻,一咬肠里的汁便滋到口中,我太喜欢这个感觉了。”
众人有同感。
薛甜甜放下筷子,饮了口茶,说道:“我现在想不起来灾变前猪肉的味道了,不过好像比这个好吃。不都说野味更鲜美嘛,为什么会这样?”
赵世清咽下口中的东西,为她解释道:“那是人胡说八道的,野猪生存在荒野里,饥一顿饱一顿,运动量大,肉长的结实,脂肪又不及家养的猪,怎么可能好吃。肉炖了这么久,嚼起来还是有点吃力呢。”
对于野猪肉,大家是很爱吃的。
但这是在末世的背景下。
如果放在灾变前,他们吃着可就没这么津津有味了。
因为这野猪肉脂肪很少,肉有点发柴,味道既不好,吃着还费劲。并且,总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腥臊味,明明放了血的,还是难以除尽。
众人末世里吃惯了苦,能有肉吃,就算祖坟冒青烟了,哪还有那么多讲究。
仲黎黎砸吧着嘴,说道:“确实,我吃的时候,偶尔还会感觉臭臭的,又舍不得吐出来。”
张文书笑道:“以前香港有位蔡老乡,是个美食家,曾经说过,‘所谓野味,其实都没有个性,要是那么香的话,人类早就学会养畜,野味也变成家禽,不再珍贵’,这话有道理,老祖宗可是驯养了许久,才让家猪变成我们爱吃的模样,哪是野味能比的。”
他们在野外生存的越久,越能明白祖先的选择。
不必想着荒野里,有什么好东西,能比得上人类拥有的。
都是经过一轮又一轮筛选的,够资格的,才会被祖先留下来驯养,或栽种在地里小心侍候着。不说鸡鸭犬猪,玉米小麦这些,便是随手拎颗大白菜出来,户外也找不到什么可与它匹敌的野菜。
“你说那臭味,是因为野猪吃的太杂”,张文书夹起猪耳朵,放入口中嚼,发出轻微的脆响,“还有个缘故,是它们身上有个东西没摘掉。我小时候,家里养猪,会有人专门来村里劁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