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私底下换了,他们还能把每层鞋底拆开来看?
对大部分人而言,纳鞋底用的绸缎还是碎布,没有区别。
元德寿:“成,需要多久?”
祝三齐大部分时候都在派收手工活,按照过往的惯例给出一个结果。“一个月。”
比之前的工期是长了些,但这不是秋收将至,也快到恒荣祥的旺季,备货才是主要的。
祝三齐:“每旬交货一千至一千五百套,余者最后一次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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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加钱,他们也可以赶工,缩短工期。
元德寿抿紧嘴不说话了,恒荣祥代工只需要一个月,少府拖了他们几十个月,还得求爷爷告奶奶好话说尽。
终于知道以前受得都是什么鸟气。
元德寿初次试水,还不知道恒荣祥有个加钱赶工的选项。咬牙道:“行。”
祝明月见双方说定,“拟契吧!”
和右武卫的生意可以口头约定,因为双方合作过数次,彼此认可信用,加之有段晓棠居中调和。
右屯卫退一步,哪怕只是一张没有实际约束力的契约,但祝明月态度要摆出来。
元德寿发挥一个官场老油条的基本素质,“契约上不写衣裳鞋袜,写……”
他们做的事到底游走在灰色地带,民不举官不究,但落实到纸面上,终究是个把柄。
徐达胜猜到他的顾虑,解释道:“长史不必忧心,我们恒荣祥卖毛线制品,主业是做毛衣毛裤毛袜和毛线鞋子的。”
元德寿迟疑一瞬,徐达胜补充道:“从来没有拿这些东西当军需的。”写明了也没事。
因为是新事物,价格高昂,一套全包下来,能换好几年的衣裳。
徐达胜多年商场经验,不肯在契约上留漏洞。特意注明是经由元德寿提供的材料制作,否则那天“反咬一口”,让他交出五千套毛线制品,不得亏死。
他送布就做布衣布鞋,要是送来的毛线,就做毛衣毛袜,交接的单子上会落实。
实物与契约一对照,就知道是玩的文字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