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新公司法落地后就不一样了,不需要破产清算什么的,更不需要穷尽一切执行措施。
只要你公司到期不能给我清偿债务,那我就能申请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当然,新公司法还有一些其他规定这里不赘述了,总之在以后,就不能像以前那样玩了。
总之,现在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本无法出庭,一个初中毕业的赌狗你让他和唐方镜出庭对抗?那后果都不敢想。
但他现在没办法说了,只能点点头后起身离开。
田立本走了,张法官回头看向了老唐道:“唐律师,现在这……应该是没办法调解了,怎么样,要不要直接开庭判呢?”
这也就是老唐了,换个别的律师在这,那法官肯定会是继续调解,反正调解没有期限,慢慢做就行。
然而,老唐说的话让张法官再次愣住。
“开庭?没必要的,这种案子还是调解好,毕竟开庭判决容易,执行难啊,张法官你刚刚也听到了,人家说公司账上早就没钱了。”
“到时候判下来执行不了,那这不是砸我的招牌嘛,还是调解吧,其实现在很多人对我有误解,我这人真的很喜欢调解工作。”
张法官盯着老唐看了半天,他怀疑这位大名鼎鼎的唐律师是不是被什么人给夺舍了,不然没道理啊。
他以前只要调解不行直接就走人的,现在居然能说出他最喜欢调解工作……这人什么情况?
老唐也没解释,表达了自己强烈的调解意愿后便起身离开,只剩下张法官在那里百思不得其解。
田立本出了法院,随即拨通了罗永的电话。
“喂罗总,对是我,现在有麻烦了,那个唐方镜抓我的代理人资格不放,法院让法定代表人出庭,这怎么办?”
电话另一边,罗永闻言道:“这不用着急,没办法的话就请个律师吧,找咱们合作过的律所出个律师,就说律师费那个代表人自己出的不就行了,简单。”
听到这里田立本放心了,他当然也知道这办法,但是这得花钱,说是代表人出,其实还是公司出的。
挂了电话,罗永很是不屑,那个唐方镜也很一般嘛,找这种小问题,随便他找,无所谓的。
…………
另一边,老唐出了法院直接回律所,他继续调解当然也是为了拖着。
只不过,对方拖着是想拖到这事没人关注,拖到那些人再没有维权的想法。
但他则是在拖着的同时寻找证据!
这个叫田立本的人就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
之前他的那些话都不是无的放矢,在说话的时候他就在观察对方,现在可以确定,这个田立本就是一只“看门狗”!
对方确实有不错的法律专业水平,在自己突然搞证据袭击的情况下,还能有条不紊地反驳,并且提出“一审无效申请再审”这个拖延的方法来,也算是水平还凑合了。
自己不可能申请再审的,因为那纯粹是拖时间。
不过,有了突破口就好说了,老唐回了律所,随即打算先试试看能不能检索到田立本的其他案件信息。
对方这么专业的“看门狗”,绝对不可能只做了一个项目,甚至有很大的可能现在还有其他的项目在做。
那怎么检索,裁判文书网,以及一些商业性质的数据库。
事实上现在很多大的律所以及政法类大学都在建立自己的数据库,这些商业性质的数据库中的一些就是大律所建的。
那种分所遍布全国的大律所,执业律师数量特别多,本所律师做的案子外加裁判文书网爬过来的案子,那内容就很丰富了。
只不过圈外人不关注这些,毕竟你想想,查个案例还得收费……普通人想想都不可能去做。
只有法律从业者出于职业目的才有这个必要去查。
至于裁判文书网本身,现在的一些案件已经不上网了,而且整个的案件上网数量也比前几年少了很多。
腾达这边其实也在牵头建立数据库,但毕竟发展时间比较短,比起帝都魔都的大所来说差了很多。
本来老唐也没想着能检索到,结果这一查,就发现了最近两年内,这个田立本在汉东省有三个类似判决!
这就有点意思了,点开来看看,基本上都是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出庭的。
至于说为什么他的代理人身份一直没被识破,这很简单,因为现在法院对于代理人身份的审核,大多是形式上的审核。
律师不用说,双证就是证明,看一眼就没问题。
公司法务这种,人家公司拿着劳动合同,拿着公民代理推荐函等材料来,公章红彤彤的,那法院难道还要专门去查一查这代理人到底是不是公司员工吗?
只要接触过实务的同学都知道,基本上不会去查的,基层法院都忙成什么了,再去主动查这些,那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
很多时候代理人主体资格问题,是另一方代理人提出的,然后法院进行调查后才确认了。
但是在这里,要么对方律师是合作的,要么根本没有搞这个的必要。
你想想,你作为一个律师,看到这种基本上稳赢的案子,你会去主动提代理人资格的问题?
不提也能随便赢,提那干什么。
当然也不排除有这种情况,但案件没有上网,他这边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