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点头:“很好,很棒。”
见她油盐不进,秦川继续道:“是这样的,金姐伱神通广大,认识的朋友多,我想让分公司在宣传渠道上帮我出把力。”
金莲轻轻挠了挠鬓角,笑道:“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当初在签约的时候,你的歌曲版权是单独签出去的,不归公司管。”
“对我来说,歌曲和影视是相辅相成的。”
“这话你要说清楚,哪个是辅,哪個是主?”
秦川戏还没有经过市场检验,具体演技是什么境界金莲没底。
但一连两首歌她可是真真切切看在眼里。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金莲觉得秦川的音乐天赋是要大于表演天赋的。
联想到之前这小子非要把音乐版权签出去,金莲很有理由怀疑秦川是把她这当跳板了。
拍戏只是提高人气的方法,主要目标集中在歌曲上。
“当然是歌曲辅,演员主。”秦川解释:“我要是一心走歌手路线也不会次次都把歌免费发。”
“这次也是免费发?”金莲有点惊讶。
秦川点头:“对。”
“天龙八部要播了,我饰演的游坦之戏份有限,观众未必记得住我,所以我需要公司帮助,帮我在歌曲宣传造势。”
“歌曲结合角色,1+1的效果大于2,这样认识我的观众更多,有助于名气提升。”
从始至终,秦川没想过靠人情说动金莲,能打动资本的只有利润,他继续道:
“我名气大了,活就多了,间接性的公司也能盈利不是吗?”
金莲沉默良久,说道:“你说的道理我都懂,但你小子要是红了,以后不演戏跑去唱歌,公司不是亏大了。”
天龙播出的同时公司花力气宣传秦川的新歌,结果毫无疑问,肯定是歌手的名气要大于演员。
因为游坦之这个角色太小。
秦川的音乐版权是独立出去的,他在音乐这条路火了,以后铁了心走歌手道路,谁也管不了他。
秦川又从书包里掏出一纸协议,拍在金莲的办公桌上:“早就准备好了,未来三年内,我不参加任何歌唱类的商演。”
“这下金姐你该放心了吧,我如果真是想走歌手这条路,三年的沉寂时间也太久了,完全没必要。”
“啪!”
金莲一巴掌拍在合同上,拿起来认真看了几眼,再次放下合同的时候,脸上笑容灿烂。
“都是自己家,整这些干嘛,你放心,我肯定尽最大努力帮你宣传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