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够,这往往是律师辩护的一个常见情况。律师办案与办案机关往往不同步。他们是以委托的时间为起始时间,开始辩护工作。可是委托的时间,往往严重滞后于办案机关的办案时间。

当一份通知送到家属手中时,这期间就可能存在一定误差。家属在反复考虑,并在多位律师中进行选择,这还需要时间。更有中途更换律师,从别人手中接案的情况。这些情况都会导致律师介入案件时间晚,辩护准备时间紧张的情况下。

原则上遇到这种情况,办案机关应当给出辩护人一定时间发表辩护意见。毕竟,听取辩护意见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环节。实践中,办案机关却很少这样去做。因为如果给你时间准备,那么办案期限过了怎么办?如果给你时间准备,辩护人又换了怎么办,办案机关不能辩护人多次更换的情况下,无限期等下去吧。辩护说到底,还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方的权利,准备越充分,办案机关的工作可能越麻烦,所以辩护的时间不够,只能是律师自己来解决,而不是指望对手替你想办法。

第二天一早,田诗二人便再次来到刑警队。赵伟已经在等着他们。三人会合后,郑平准备打车去看守所。

“还是坐我们的车吧。看守所那里不好打车,你打车去,就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了。”赵伟说着指了指停在院子里的一辆警车。

“那是太好了,感谢呀,赵警官。”田诗表达了谢意。

三个人上车后,车辆驶往东阳市看守所。看守所一般都是建在郊区,避免与人口稠密的地区相邻。这是因为,看守所里的嫌疑人一旦逃了出来,进入人员密集地区,不但不好追捕,还容易出现挟持人质的恶性事件。

东阳市看守所也是按照这个理念,在市郊建设的。不过,设想还是跟不上变化快。谁能想到,当初选择的一片荒凉之地,附近建了一座火车站。结果周围的人员往来越来越多。这也让市公安局苦恼了一段时间。

想让看守所整个搬迁,但这事可不是想办就能办的。哪里来的土地,哪里来的资金,这两个问题不解决,你怎么让看守所换地方。

好在看守所附近人员逐渐增多,距离看守所还是有些距离的。公安局也在道路上进行了专门的设计,进出看守所的道路有关卡进行检查。除了有事要到看守所办以外,其他人排队等待检查,人家还真没有这个耐心。久而久之,看守所方向的车辆压力并不算大。出租车更是不愿意去,因为往回时间太长。田诗每次去看守所办事,都要特意加钱才能打到车。

今天坐赵伟的车去看守所,自然也就没有这个顾虑了。

“田律师,我知道你接办了郑方的案件,就是为他进行辩护的。可是他的案件还有什么可辩的地方吗。我们已经把事实查清了,他本人也供认了,这还能有错吗?”赵伟忽然说道。

“具体的情况我暂时还不清楚,暂时也没有什么意见。不过,郑方的家属在外面十分关心他,也算是为他提供一个法律上的帮助吧。”田诗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