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聂海兰说,刘惠案件真相大白,真凶归案,比她自己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最为重要。我是聂海兰的律师,我的职责是为其无罪或罪轻而努力。但这不意味着,我会忽视聂海兰在其他方面的需求。”周薇说道。
“我也是这样想的。”田诗笑了笑。
在这种案件中,任何人都难以做到绝对的中立。在强者欺凌弱者,剥夺弱者的生命及尊严时,对二者的公平,实际上意味着对强者的纵容。
秉持这个原则,田诗在案件中更多为聂海兰的提供帮助,并不是一种私情的体现,而是对法律精神更好的体现。有很多人并不理解这一点,他们总是抱怨司法官员的不公正。
他们在说,为什么不对双方当事人平等一些。为什么要特别针对他们。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双方的社会能力并不平等。如果平面化的公平适用于双方,反而是一种实质上的不公平。
“这让我很难办。如果我交出了证据,意味着违背了对聂海兰的承诺。一个律师不能遵守对当事人的承诺,是属于违背执业操守的。”周薇面露难色。
她知道把证据交出来,对聂海兰是有利的。不论田诗是否值得信任,这份证据今天也要公布。在这个时候交出去,其实并不会有什么不利影响,但法律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一旦证据公开,那么聂海兰就难以构成立功。
“我知道你很难。有的时候,律师需要为当事人作出决定。当事人不是专业人士,虽然他们有他们的想法,但他们的想法不一定能够实现目标,也不一定会体现自己的利益。律师在当事人的保护者,把决定权完全推给当事人,实际上也是将对方推到一个危险的境地。”
“想不到田组长对于律师这个职业真是很了解呀。”周薇感叹道。
周薇并不知道田诗也是一名律师。她本身算是新人,虽然有着较强的业务能力,但在职业经验上要少上许多。尤其是这种与当事人之间关系如何处理的经验。田诗的话提醒了她,一味让聂海兰任性地去决定,其实也是一种不负责任。聂海兰毕竟是一个外行,这种大事怎么让她自己任性呢。如果这样下去,不是眼看着她去自己伤害自己吗?那么,自己这个辩护人也将是不合格的。
“田组长,我想你清楚一点。我的当事人命运坎坷,这份证据代表着她对那些伤害她和她女儿的人最后的反击。也许你说得对,她的结局可能早就注定。但是这不代表聂海兰的控诉没有意义。她不需要改变自己的结局,她只是想要一个结果,一个本应实现的结果,那就是正义的结果。”周薇看向田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