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现场是有汪喜斌的痕迹的。”郑平心里一惊,难道当年就有证据指向汪喜斌,而没有去调查。
“有,还是没有,这一点我也不确定。我只知道,当时公厕到处都是指纹、脚印,还有很多痕迹。我们没有一一进行排查。那个时候,不论是技术力量,还是人员上,我们都没有这种能力。这可不是因为谁来打招呼的原因。”
“如果这些痕迹有凶手留下的,你们不是失去了查找凶手的机会吗?”
“对于痕迹的归类调查,也是分轻重缓急的。血迹肯定是优先排查的。然后是尸体附近的痕迹,再就是现场看起来可疑的痕迹。同时对所有痕迹去清查,那是不可能的。只是现场痕迹还没有怎么查,那边罗伟就出来口供了。有些痕迹就没有跟进去查。”
“如果罗伟的口供有问题怎么办。这些线索你们就此放过,不怕会让真正的凶手逃脱吗?”郑平看向乔越的眼光充满迷茫。实际上,这么做已经让真凶逃脱了。如果说,乔越告诉郑平这是因为人为操纵所产生的结果。那郑平还好接受一点。偏偏乔越告诉他,这是正常调查下的结果,郑平就真的有些接受不了。
“用你刚才的话说,这可是杀人案件。罗家又只有罗伟这个独子,怎么可能会出现问题呢。并且,罗伟本来就是重要的嫌疑对象。在现场也明罗伟的痕迹的。”
“既然在现场有罗伟的痕迹,为什么不在卷宗中列明。”
“因为现场罗伟的痕迹指向性不明确。不能根据这些痕迹来证明罗伟是凶手的结论。”
“什么叫指向性不明。”
“罗伟的指纹与其他人的指纹是重叠的。这种情况下,罗伟的指纹指向性就不明确了。其他人也有类似指纹留在现场。从指纹的角度来说,反而对罗伟更有利。”
“重叠的指纹是谁的?”
“有的已经查明,是罗伟的同学的。不过,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明。毕竟案发时,大家都在上早操。也有一些指纹没有查明,罗伟已经交代了,调查也就转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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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伟现场的痕迹不具备指向性,为什么还会承认?”
“罗伟的痕迹不具备指向性,是指已经查明的痕迹。还有一些没有查明的痕迹,那些痕迹实际上也是指向罗伟的。只是当时罗伟承认了,就没有继续跟进而已。”
“你怎么知道这些痕迹是罗伟的。”
“刘杰告诉我。当然有些情况是我猜的。刘杰对我说,汪喜斌杀害刘惠,完全是个意外。杀人后,汪喜斌转移尸体进入厕所,就没有再动刘惠。但后来发现尸体时,刘惠尸体的衣服被脱下来,位置也有了移动。这些事情都是罗伟做的。而这些举动,都或多或少留下了一丝痕迹。可以说,汪喜斌暂时还不会被查到。但罗伟被查倒是迟早的事情。”
“也就是说,当年的调查实际上已经逼近了真相。”
“应该是这样的。但是当初的局长管峰是知道凶手就是汪喜斌的。他是不会让调查工作指向汪喜斌的。他只是需要通过调查给罗家一些压力,让罗家让步而已。”
“就算是有压力,罗家会让罗伟认这个杀人的罪名?”
“刘杰说,说服罗家的过程其实也是很艰难的。我怀疑是他背后的人做了工作。刘杰说,他们首先指明了罗伟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就不能判死刑。从这一点来说,罗伟认罪死不了。汪喜斌则不一样。”
“这个说法倒是成立的。问题是,不判死刑,故意杀人也是重罪呀。罗家怎么可能同意。”
“这就是第二步了。罗伟在本案中全程参与,他也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旦承担刑事责任,那一切就会完了,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前途可言。”
“目前来说,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在体制内是不可能招录的。就算是一些特定的行业,也不会招用有过犯罪记录的人。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说法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