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官司最后的结果,与律师无关,是当事人放弃了原来的立场。但是罗志峰还是有着自己的自信的。在他眼里,那些只强调义务,没有看到权利可选择性的观点,无疑是落伍的、过时的。
“罗律师,我不这么看。”郑平一边签着庭审笔录,一边说道,“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不过赡养费请求权并非放弃后不能再次重复主张。合同权利的依据是合同,合同只能签一份,权利通常也只能行使一次。而赡养费请求权是基于原被告间特殊的人际关系形成的。只要这种特殊的人身关系存在,赡养费请求权就可以再次提出。这也符合权利的基本性质。”
“……”罗志峰不由一愣,他所说的观点只是在江南地区流行的裁判观点,刚刚为最高法院内部讨论准备全国推广。这个内部消息,还是江南省高院一位法官告诉他的。
可以说这个观点,在全国还是具备一定先进性的。没有想到的是,来到北方的白山省,在一个四线城市的法庭上,居然遇到一位了解这个观点内涵,并已经想好破解之道的律师。
他们没有注意到的是,那位主持庭审的女法官更是惊奇。要知道做基层法官 她每年都要审理很多案件。现在两个人所谈的观点,她居然听不懂!这是一个什么概念!这说明眼前的两位律师已经掌握了她所不掌握的知识。自己落伍了,这可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法律这个领域就是这样,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曾经拥有的知识一旦失效,那就一无用处。所以法律行业对新人来说既友好,又不友好。法律圈子相对封闭,新人进入这个领域时总是会面临一些困难。
但是新人掌握着最新的专业知识,何尝不也是一个优势呢。罗志伟以为自己有着地利优势,他身处的江南省,是中国最发达地区的省份之一,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在全国来说都有现象级意义。也正是因为如此,江南省高院总是会先全国法院系统一步,遇到新的法律问题,并寻找破解之道。
然而,这种地利优势,在这个信息化时代,已经并不明显了。各种业务资料,获取途径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便捷。就郑平而言,通过上网查自己的律考成绩,让郑平与网络世界有一次全面的接触。可以说,郑平利用网络去寻找业务资料,在整个通达市律师界,不是第一位,也至少是第一批。
罗志伟所认为的案例,在江南省也已经有多年尝试了。郑平在找资料时,早就调出来研究几轮了。不但是对江南省的案件,对于其他省的案件,郑平也进行了研究,并寻找到此类案件最新的司法实践走向。这就是技术手段下,对律师业务的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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