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这一点像他。
他捞起地上被砍下的另一梭芭蕉,就往向上走。
他还得拿去给守在老虎身边的几人,大家都是一个小队的兄弟,可不能厚此薄彼了。
但此时,唐浩博并不急着摘东西,他得找个隐蔽的地方把东西藏起来,不然,等全村人都来了,他可不够分的。
小主,
跑得快就有这个好处,等叔伯们都找好熟透的芭蕉后,他已经找到地方了。
吭哧吭哧!来回好几趟,他才把东西藏好。
其他人见他还懂得把好东西先藏起来,不禁再次竖起了大拇指!
这孩子,日后指定有出息!
要说,唐浩然这么一个皮猴子为什么这么会藏东西?
他的心眼子都是被老唐家给坑出来的,只要东西没藏好,很快就被唐老太给搜刮走了。
而且,这里还有唐大力的家学渊源在里面。
唐大力从小就学会与老唐家斗智斗勇了。
这几个孩子有样学样,有好吃的东西,他们第一时间不是拿出来吃,而是先藏起来,等到安全后,再慢慢拿出来。
这也是为什么?沈书宜怀孕坐月子这一年来,啥都没被唐老太搜刮走。
想当初,唐大力爹不疼,娘不爱的。
活没少干,好东西却到不了自己嘴里,一个大小伙,经常饿得两眼冒金星。
之前,他上山摘到的野菜、果子、菌菇都带回家给娘,偶尔抓到的兔子也带回去,却从来没有吃过一口肉。
有一次,他饿得在山上晕过去后,被张弓给救了!
张弓骂他是个大傻丫。
那天张弓还抓了一只兔子在山上烤了吃。
那兔子烤得滋滋冒油,香喷喷的味道直冲唐大力天灵盖。
张弓烤好后,还撕了一只兔腿给他吃。
那滋味、至今,他都记忆犹新。
并且烤肉滴下来的油,张弓也没浪费,全滴在一块石头上,石头上放些菌菇、野菜,烤熟后,那滋味……啧啧!
简直……绝了!
自此,唐大力便开启了他的反骨生涯。
小小少年,为口吃的,竟无师自通,学会各种藏东西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