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上辈子的她死有余辜,她自己都不可怜自己。
有什么好可怜的呢?身上的肥肉是自己一口一口吃出来的,花言巧语是一句一句听进心里去的,没人强迫她。
有脑子却不用跟蠢没什么区别,被人生吞活剥也是理所当然。
所以明珠重生后不光长了记性,还长了能耐,会咬人了。
眼下就被她咬了一口的章良正在后悔自己刚刚的冒失,他就不应该多嘴,三金的事还有解释的余地,拿了明珠银行卡这件事他却没地方说理去。
怎么解释啊?总不能说跟三金一样怕被人偷了吧?金子偷到手能卖钱,银行卡有被偷的必要么?
但凡脑子比花生米大点的人稍微一想就能猜到,他把明珠的嫁妆钱握在手里,要么是准备自己用,要么是怕明珠用,端看他知不知道密码了。
另一边,杨启秀只知道章良要回了三金,却不知道他连明珠的嫁妆钱都摁在了手里,一时之间突然生出些水深火热般的高兴。
回想起明珠刚刚那句一百多套三金的话,杨启秀又忍不住有些眼红。不说别的,那可是一百多万啊,儿子拿个零头出来就够把她这个亲妈的双手双脚都装备上金镯子了。
于是杨启秀一咬牙一跺脚,自觉自愿站出来揽下了全部罪名。
“明珠,这件事是妈的不对,妈不知道还有这个风俗,让你受委屈了,妈跟你赔不是。”杨启秀戏演的逼真,说着说着就红了眼眶。
明珠却不吃她这套,看都不看她的惺惺作态,说道:“阿姨,你别这么说,我受不起。”
杨启秀又愣住了,没想到明珠来了个软硬不吃。这下她真急了,为了保住儿子手里那一百多万,她狠狠心说道:“我把三金还给你还不行么。”
话她是这么说的,人却是一动不动。
沙发上章良的二伯娘一声轻哼,杨启秀顿时面红耳赤,身子一扭说道:“我这就给你找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