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纯白的衬衫上,只要不是极浅淡的颜色,都会成为视焦。
连梓轻笑一声,重新坐回椅子里。
显眼包。
柏翮无言起身,顺手捞起江知颐,长腿一迈朝台上走去。
两人身量高,放在人群里也是极其显眼的存在。
众人目光朝这边看过来。
卧槽,185+青春男高。
“兄弟确实帅嗷。”
“这俩喷不了,这俩是真帅。”
喧闹声中,两人并肩走着。
江知颐无奈,“我是你俩play里的一环啊?”
柏翮轻嗤一声,把他推到台中间,自己坐到后排架子鼓的位置。
晚风中交杂着海浪声,夏蝉鸣,可江知颐还是清清楚楚的听见柏翮的声音。
“是朋友。”
不是别的什么,是朋友。
柏翮承认的朋友不多。
他是其中毋庸置疑的一个。
江知颐偏头笑了下,“好肉麻。”
柏翮笑骂了声滚。
老板见江知颐拎起那把从一开始就没人用过的电吉他,小跑着过来帮忙接上电。
男生夹着拨片轻扫,另一只手飒利地划过琴弦,定了个调。
过载的机械音强势灌进在场众人的耳膜,彻底醒神。
下一秒,轻快的旋律合着琴箱的低沉音质响起。
柏翮轻踩鼓镲,习惯性地转了两圈鼓槌后,刚好卡上江知颐的节奏。
是孙燕姿的《第一天》。
非常应景。
大多数人都站起身,随着旋律挥动手臂。
暖色的灯串光晕幽微,轻薄的月光下,台上两个男生眼眸低垂,唇角带笑。
全场合唱。
“下过雨的夏天傍晚,我都会期待——”
“唱歌的蝉把星星都吵醒,月光晒得很凉快——”
和着雨后吹上山岗的海风,少年们歌唱独属于他们的盛夏夜晚。
在最闪耀的年纪,就该一起做些记忆深刻的事。
青春还是要热热闹闹的才好,毕竟是“团伙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