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将判决书捡起来,就递给青梅一团纸巾,然后说:“赵青梅,我已经尽力了,但判决结果还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我原想无论从哪个方面讲赵海洋都不致被判死,顶多是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哪想到竟是死刑。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青梅问:“刘律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刘律师说:“问题就出在原告那三个证人身上,就出在赵海洋最后补那一刀上。胖子虽然拿着刀刺杀赵海洋,但胖子反被赵海洋刺杀倒地后,胖子的刺杀(或者犯罪)行为就终止了,这时赵海洋再补一刀就是故意杀人,以剥夺对方生命为目的,而人的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因此,法院就是根据赵海洋最后补那一刀判的他死刑。”
青梅用纸巾擦掉下颌上的泪说:“从那天开庭以后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原告方三位证人证明赵海洋补了一刀,那应该是在现场亲眼所见的,我们的证人也同时在现场,他们咋没看见赵海洋补了一刀?”
刘律师说:“是的,我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但法院已经采信了原告方证人的证词,我们没有新的证据驳倒他们,就无法改判。我今天约你来,是征求你的意见,看需不需要向高院上诉?在这个案子上,我感到对手太强大,对方是官人,胳膊挺长的,他可以左右我们这个区域的局面。”
青梅考虑了一会儿说:“隔行如隔山,在这方面刘律师的经验丰富,上不上诉,我听你的。”
刘律师说:“那就上诉吧,即使最终还是死刑,也要上诉,程序要走到,权利别放弃,上诉是赵海洋的权利。法律是公正的,我们要相信高院,要相信今天也有包青天,也许事情还有峰回路转呢。”
刘律师又说:“当然啦,上不上诉还得赵海洋本人点头同意,他得签字认可才行。”
青梅说:“弟弟听我的,我决定的事只要通知他一声就行了。上诉!坚决上诉!”
刘律师说:“那就好。现在我们要做的最后努力是,再搜集搜集新的证据,看看赵海洋补那一刀是在什么情况下‘补的’,或者究竟是不是补了?怎么下的手?是主动还是被动?是不是像原告方的证人描述的那样?青梅,你把我们那八九个证人的电话给我,我再亲自登门走访走访,把情况弄细一点,让事实更接近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