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擒贼先擒王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1587 字 2个月前

许遵立刻将张斐叫入屋内,又将刘肇介绍于他。

“小民张三见过刘舍人。”

张斐赶紧拱手一礼。

“无须多礼!”

刘肇摆摆手,旋即问道:“听闻你要帮那阿云翻案?”

“是的。”张斐点点头。

刘肇道:“不知你打算如何帮阿云翻案?”

张斐显得有些迟疑,瞟了眼许遵。

刘肇问道:“不能说么?”

张斐道:“还请刘舍人见谅,因为在小民看来,打官司就是一场博弈,如果小民提前暴露自己的证人和证据,可能会令小民失败。”

“官司?博弈?”

刘肇笑呵呵道:“你这说法倒是新奇,好吧,我就不多问了。”

他生性淡泊,此番前来,也只为通知好友一声,不为其它,对于政治斗争,更是毫无兴趣。又与许遵聊得好一会儿,便起身告辞了。

他走之后,许遵又将张斐叫进屋来,面色凝重地向其问道:“你真有必胜的把握?”

张斐先是点了下头,旋即问道:“恩公,此案是不是还涉及到其它事情。”

许遵道:“这你就不用管了。”

张斐却道:“如果我不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自也不知其中利害关系,在堂上我可能说错话的,这也很关键。”

许遵觉得张斐说得也不无道理,而且这本也是公开之事,只不过他认为张三没有必要知晓,倒也没有隐瞒,将其中缘由告知张斐。

如史书上记载的差不多。

最开始宋神宗将此案交予翰林院审议,还是局限于法制。

司马光和王安石争得也是法制。

只不过他们都是基于礼法去探讨法制的。

司马光为什么赞成大理寺、刑部的审议,就是因为他认为,虽然在法律上,阿云与韦阿大算不得夫妻,但是就民间礼法而言,他们两个就是夫妻。

不通晓律法的阿云,在行凶之前,肯定也是认为韦阿大已经是她丈夫。

夫为妻纲,阿云这般行凶,是充满恶意的,故不能减罪。

王安石与许遵的看法是一样,他认为阿云不是充满恶意的,而是逼于无奈,是值得宽恕的。

这宋朝大臣们,个个都是天才,由于他们都去过各地当知县、知州,导致他们都是超一流的法制专家。

他们开始用各种律法条例来捍卫自己的判断。

然而,朝中大臣对此此案也是看法不一,不少官员纷纷站队。

这人一多,性质就变了。

由于王安石也是刚刚回京不久,他是迫切的要变法,那么就需要招兵买马,他也看到此案对于他而言,真是一个绝佳的机会,他立刻将此案政治化。

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就是将许遵调回来掌管大理寺。

这绝对是属于政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