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1692 字 2个月前

「宣传?」

司马光是一脸困惑地看着张斐。

张斐点点头,「司马大学士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宣传,让大家意识这个问题,将会损害到许多人的利益,得不偿失,以及这回朝廷是下了决心,如果不照办,那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的。」

司马光不以为意地摆摆手:「这就不用你劳心了,我是想问你法律上的问题,朝廷若修改律例,之前那些还未到期的佃租契,到底应该怎么处置?」

这宣传谁不会,犯得着专门找你张大珥笔吗?他找张斐,自然是商量立法的问题。

唉看来我的争讼能力,掩盖了我许多优点啊!张斐沉吟少许道:「只要这修法,是已经通过朝廷决议,那我坚持是今年更改,不讲任何条件。」

司马光道:「那地主可否以此为由,与佃户解除契约?」

张斐道:「不仅仅是地主,佃户也可以,否则的话,事情会变得非常复杂,地主甚至都可以修改契约,不给佃户酬劳。朝廷只能是依法行事,是不能过多干预其中,如果朝廷帮助他们谈价,或者强制规定,那只会适得其反,也没有人会愿意接受的。」

宋朝的佃农,其实跟雇农差不太多,是属于商业行为,商业追求的就还是自由。

当然,是要在法律范围之内,而且现在谈什么最低工资保障,那也真的是做不到。

朝廷只能将律法变得更公正,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完全偏向地主,最终还是得靠他们自己去洽谈。

不可否认的是,在公平的基础上,地主是更占优势的,因为他们拥有生产资料。

这是现实。

司马光就道:「如果朝廷不干预的话,他们联合起来,全部舍弃佃户,亦或者,更换一批佃户,如果这种事是集中发生,这又会给地方官府带来许多的麻烦。」

京城是看得住,但是出了京城就会变得很麻烦。

张斐道:「这没有办法,只能硬挺过去,因为单就立法而言,越考虑的多,越繁琐,反而漏洞会越多,令朝廷顾此失彼。朝廷另立新法,那么他们解除旧的佃租契,这是属于合法行为,朝廷不能阻止他们追求合法。」

之前人家的佃租契都是合法行为,朝廷修改这条法律,人家考虑到自身利益,当然可以不招佃户,我认为不划算,我自己耕种,只要按亩纳税就行,这当然是可以的。

司马光沉眉不语。

张斐偷偷瞄他一眼,「还是要宣传。」

司马光疑惑地瞧他一眼,这小子不对劲,问道:「怎么宣传?」

张斐低声道:「用小报宣传。」

司马光怒斥道:「混账!朝廷用小报宣传自己的新法,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朝廷若需要宣传,可用邸报啊!」

邸报就是宋朝的官方报纸。

太宗时期就有了。

由于太难看了,普通人根本就不看。….

如今民间也偶有小报,但由于很少,目前来说,律法上是没有明言禁止的,反正有个造袄书袄言罪在那里。

邸报?报喜不报忧,十句里面九句是灌水。张斐讪讪道:「邸报发行时日长,且数量有限,关键就只能说一些中规中矩的话,这些话是不能拿去博弈的。小报不一样,小报可以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

「不负责任的话?」司马光沉眉道。

张斐赶忙解释道:「其实朝廷手中也是有筹码的,比如说免税特权,度牒,这都是筹码,但邸报总不能说,你们要敢辞退佃农闹事,我就将你们的特权全部给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