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马踏江湖!

请天下赴死 阎ZK 3562 字 2个月前

李观一登上了神将榜的事情,在整个天下并不曾泛起特别剧烈的波涛,神将榜只看战绩而成,只是想要挤进来,至少有个五六重天的根基,李观一算是最年轻,也是本体实力最弱的一个。

但是,八十余名的名将,终究是【将】,而非【帅】。

也不过是一介孤军,冲入了山林之中,就消失了踪迹,【镇北城】后又派出一部分斥候军,发现这一波麒麟军消失于这两国边境,极绵延的山脉之中,不知所去。

申信叔总算是稍微松了口气:“这山脉辽阔,绵延万里,直接贯穿南北,分出了东西,如同龙脊一般,里面多有凶徒,一千多人,冲进去了,简直就像是一口肉落在了狼窝里面。”

“肯定不能活下来,可以稍微安心了。”

于是,他大喇喇的上报,说大胜,大捷。

麒麟军被镇北城逼迫,遁入了山林之中,不知所去。

而李观一的兵团足足十几日没有半点的声音动静,在这天下的波涛里面,渐渐平复下来似的,加上突厥七王抵达了应国的国度,应国大帝亲自迎接,给足了面子。

西域的摄政王那瘸了腿的老狼王一口把刚刚建国的党项人差点咬残,于大漠狂风之中,率领带着他离开了陈国的那一批军队,直接凿入了党项人的国家之中,悍勇无匹。

那些在陈鼎业的麾下似乎怯懦的战士们,此刻爆发出恐怖的杀伤力,南朝擅长的结阵战术,弩射战术,以及极精良的甲胄,在这样一位勇武的君王麾下彻底展现出来了。

摄政王气如猛虎,苍老的狼王在这十几年里,一点一点地练回了武功,他左手持拿双刃矛,右手提着钩镰战戟,冲杀在最前,亲手格杀了三百余重甲的士卒。

然后用长枪戳着党项的望族尸骸,在战场之上来回奔驰。

摄政王大胜,而后解放了在西域被党项国压迫的诸多中原人。

颁布杀胡令,主要针对党项国人,其余胡人都不在其中。

任何人,哪怕是铁勒人,哪怕是吐谷浑人,都可以拿着党项人的头颅前来领赏,因此,党项国发现周围仿佛都化作了这苍老凶悍狼王的兵卒。

彻底激化边境冲突。

党项国连连退却。

和这样战略级别的大变化相比,在陈国的镇北城发生的,总体规模不会超过一万人的局部战斗,还没有攻城略地的功业,并不曾掀起巨大的水花,如果不是【全歼】这个战绩太过于扎眼,其他人也会无视掉。

唯独摄政王,在三次洗刷身上粘稠的鲜血之后,看着战报。

他对自己的儿子,道:“记住这個人。”

狼王的手指敲击桌面,道:“他会成为你和我的敌人。”

陈文冕注视着李观一的战绩,他的眼底带着一丝丝火焰,这位本来的太子,这一次也随着萧无量冲阵,已可以率领三百骑兵,完成穿插,切割的战术,但是却绝对不能够和李观一的战绩相比。

摄政王低声道:“李万里的儿子啊……”

他感慨着。

在他们这一代人的眼底,李观一并不曾辱没了李万里的名号,而在陈文冕的眼中,却只是李观一而已。

狼王按爪,七王归应,岳鹏武北上,陈鼎业收缩。

天下列国群雄,各有变。

群雄的大愿和野望如同刀剑一样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鸣啸声音,一刻都不曾停下,而在所有人目光已经渐渐忽略的地方,在那山峦之中。

啪!

李观一一巴掌呼死一只蚊子。

他麾下一票人已又行进了十天的时间,因为单兵素质的不同,速度不快,但是好在没有谁来攻击他们,庞老已短暂离开了队伍,这位老人最后叹息着确认了少主的不同,他选择带李观一的印玺外出。

开始准备列国游说,让李观一的名望再起,主要是坐实了【秦武县男】的名号,以防止两国的队伍来杀,至于凌平洋,这位年轻一代堪称最强的骑将则是留下来。

他和五百重骑兵一起下马,和这些新兵一起步行行进。

行进速度不算是快,虽是艰难,但是却不至于因为有敌军围杀,地势而产生减员,不过即便如此,这一路上也需要无与伦比的意志力。

李观一把蚊子扔掉,继续写信。

“霜涛,目前我们一切都好,虽然说吃的有股膻味,但是雷老蒙的厨艺正在慢慢变好,他是个人才,神兽山庄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在他手上变了味儿。”

“这家伙除去抓了熊之类的野兽背负机关弩,还爬山崖去抓鸟。”

“南宫无梦的身法很好,她抓了好几只飞鹰下来。”

“现在雷老蒙就大眼瞪小眼地熬山鹰,他已经足足八天没有合眼了,好像是因为,他现在手底下有一百来人,把他架起来了,所以一定要把这老山鹰给熬赢了。”

“我问他要了一枚飞鹰的羽毛,就夹在了书信里。”

“是山间的老山鹰,羽毛坚硬笔直,你可以送给长青,说是我给他的礼物,希望他喜欢。”

“另外,我给你画了一幅画,大概是我们之前看到的一处瀑布,风景很好,另外,这里的鱼似乎是不懂得避开人,大家吃了好几天的鱼,连熊都要吃吐了。”

“虽如此,风景尤其好。”

“另外,顺便问薛老问好,说我平安。”

李观一给大小姐写了一封信,信笺里面说了下目前的情况,告诉大小姐不要担心自己,回报平安,轻描淡写地掠过了之前的危险和困境,想了想,李观一在信笺里面放了一张自己画的画。

折好,放在旁边。

提起笔,给李昭文写信。

这一次就很郑重了。

“二郎,见信安好,我一切平安,长孙也如此,我们运气很好,打赢了,你的那三十骑很有用处,只是可惜目前没有办法还给你,随信有一把缴获的短剑,剑柄上有宝石,犀牛皮的剑鞘。”

“随信带去,遥祝薄酒一杯。”

“他日相见,不醉不归。”

折好,把从宇文天显身上扒了的短剑放在旁边。

又写了一封信,提笔轻松许多。

“破军先生,见信安好。”

“观一行走于此乱世之中,颇多波折,侥幸有所收获,然在困顿之中,亦是时时刻刻想着先生,若是先生在我身边,那么诸多困顿,自当迎刃而解,只叹惋痛惜。”

“愿先生安好,随信送去我们采摘晾干的坚果,这一些是观一亲自所炒的,希望先生不要嫌弃。”

把松子灌了满满的一个包囊。

想了想,李观一给薛老写了一封更正式的。

当然,都是报喜不报忧的,主要是让这些人知道,他没有事。

给破军的信和包裹,给李昭文的信和短剑,都交给了长孙无俦,长孙无俦带着李昭文的那一只金翅大鹏鸟,传信极快,又能够承载很大的分量。

至于给大小姐和薛老的,少年人默默看向旁边。

穿着轻甲的南宫无梦看着李观一,警惕道:“什么?”

李观一微笑道:“有劳你腾跃而出,送到附近城池里面的薛家势力或者长风楼。”

南宫无梦一口气没喘上来,瞪大一双漂亮的眼睛:

“你!这里去最近的镇子,翻山越岭都要好几百里,你伱你!”

她说的不是正常走,是翻过一座一座的山脉,笔直朝着城镇飞腾急奔,她一口银牙紧咬,道:

“你把我当做什么!?”

李观一满脸诚恳,熟极而流夸赞道:“毕竟,就只有南宫姑娘,天姿国色,轻功绝世,区区的百里山路,对于美丽无比的南宫无梦姑娘来说,应该也是轻而易举,不算是什么问题的吧?”

“你可是十八岁就三重天巅峰,大宗圣女,轻功无上。”

南宫无梦道:“你,这,这……”

“大宗圣女,天才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