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刊印为法锁百家

秦时颂乔松 毛豆佐酒 1724 字 1个月前

伏念心中一紧,连忙拱手致歉:“公子,伏念绝无此意。”

乔松突然一笑,然后道:“先生莫要心急,乔松知晓先生没有这个意思,只不过举个例子而已。

但先生也应当知晓,偌大的天下,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如先生一般品性高洁。

故此,大秦必须提前做好应对。

所以,这刊印司一事……”说到这里,乔松的语气变得无比坚定:“并非可以拿出来商讨的。”

伏念心中苦笑,知晓此事恐怕已无可改变。

不过,乔松也不愿意像后世某个朝代一样大兴文字狱,以造成文化凋敝的惨状,于是便补充道:“不过,乔松也知晓,文化发展不可矫枉过正之理。

故此,在推行此事之前,秦国希望儒家能与诸子百家制定刊印规则。”

“敢问公子,此规则是指……”

“秦国以法治国,自然是规定什么东西不能印。尔等商定之后,会提交朝堂讨论,若有不合之处,会再次发回,由尔等继续商定修改。

直至符合秦国所需。

在此之后,秦国会将此规则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发布刊印之法,宣告国人。”

伏念心中一动,问道:“公子是说,只规定什么东西不能印?”

乔松淡笑着点了点头,很敏感啊,一下就发现问题所在了:“不错,只规定什么东西不能印。”

法无禁止皆可!

只要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都被许可。

比如一些低俗的东西,你可以在道德上鄙视它,但不能在法律上禁止它。

文化发展,需要一定的自由空间。不让人说话,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乔松不愿意像历史上的很多王朝那样,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但是,这是有前提条件的。正所谓,一定的自由空间,而非绝对的自由。

所以这个枷锁,诸子百家必须得套上。否则,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伏念知晓,这已经是他能争取到最大的让步了。虽然最终法律的审核权还在秦国那里,但是诸子百家商定出来的法律,其立足点还是在诸子一方。

“如此,伏念没有异议。”

乔松微微颔首,继续道:“另外,对于诸子百家刊印之书籍,秦国希望能留存备份。我会上请父王,在咸阳建立大秦书舍,将诸子书籍筛选之后,供天下学子阅览。”

伏念拜服于地:“此乃大善之举,伏念为学子感谢公子仁德!”

纸张一事,就此敲定。

但接下来,还有学宫一事。

这件事就比较简单了,乔松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有稷下学宫珠玉在前,伏念对此并未感到意外。

只不过,乔松提出了与稷下学宫不同的要求:他希望学宫能兼具学问研究,与学问教导的能力。诸子百家入学宫之后,不可藏私,当教授学子。

伏念思索一番,也答应了下来。

毕竟,儒家一向崇尚有教无类,这对于儒家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至于其他诸子百家,儒家可前往说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