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摔了个四脚朝天,后脑勺不偏不倚地磕在了一块尖锐的石头上。
只听“卟哧”一声,红白之物喷溅了一地。
袁朗见大汉半天没爬起来,走过去一看,发现黑大汉已经断了气。
此时,人们才敢围拢过来。
他们见那黑大汉已经死得硬邦邦的,纷纷对袁朗说道:“好汉啊,你为我们除了一害啊!”
袁朗问道:“这个人是谁?怎么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火执仗、强抢民财?你们为什么如此惧怕他?”
有个老汉回答道:“此人名叫邱八,我们都叫他净街大虫。他是本城的一个无赖地痞,仗着自己身高力大、天不怕地不怕,在街上横行霸道、强抢豪夺。连官府都拿他没办法。他被官府捉进去多少次,没几天就被放出来了。最后官府也懒得管他了。今天好了,你把他打死了,为当地除了一害。可是,你这人命官司可是摊上了。”
有个青年急切地说道:“好汉啊,趁着官府没来人,你赶快跑吧!”
袁朗义正言辞地说道:“好汉做事好汉当!我不能跑!跑了就是罪加一等!大伙给我做个证!是这个邱八苦苦相逼!我出于无奈才出手自卫!本没想打死他!是他跌在地上!脑袋撞上了石头才一命呜呼的!”
“是啊!就是这么回事儿!我们替你作证!”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道。
有人对袁朗说道:“你赶快去投案吧!这样可以减轻罪责。”
于是,在众人的陪同下,袁朗来到了府衙投案自首。
他的身后跟着一大群愿意为他作证的人。
知府大人详细询问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周围的百姓纷纷站出来为袁朗说情作证。
知府对那个恶名昭着的邱八早已是头疼不已,如今有人除掉了这个祸患,知府心中暗自高兴,于是判定袁朗为过失伤人。
然而,毕竟这是一条人命官司,袁朗的罪责是无法完全免除的。
最终,官府决定将他发配到七百里外的清远县,服苦役一年。
当日,毫州府的差役乐成和刘贵便押解着袁朗踏上了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