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陈志峰从渝城回来,兴致很高,他在渝城谈下了几家大的翡翠店,今后统一从他这儿拿货,邱天手上的货,质量和价格都有优势,陈志峰觉得这步棋自己走得不错。
回来的路上,他问林若海:“许欢这小子,是不是回临江了?”
“嗯,好像是,听他那天说起,今年回纸厂实习了。”
陈志峰一听,满脸的不以为然:“纸厂有个狗屁好实习的。”
“那他也总得把毕业证混到手才行吧。”
“唔!”陈志峰沉吟了一下,问道:“你给他打个电话吧,要不今天回去后,叫他一起吃个饭?”
“好的呀。跟他怎么说?总不能说是咱们一帮大老爷们儿的,想他了吧。”林若海开了句玩笑。
他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他跟许欢关系虽然比较亲近,但这两年来,大家的交往上还是很随意的。碰见了,大家都有空,就自然聚一下。碰不见,也没谁刻意找过谁。打个电话约吃饭,显得过于正式了。
而且,现在是陈志峰邀请许欢,林若海就更得问仔细了。
陈志峰想了想:“他去读书的时候,咱们不是给他饯过行吗?他回来了,就说咱们给他接个风吧。”
“这小子,面子倒也忒大了点儿。”林若海说着,就用年初新配移动电话,开始给许欢拨电话。
当时,这种手提电话有个很拉风的名字,叫“大哥大”,是从香港传过来的名称。那些年,这种电话拿在手里,绝对是一种身份象征。两万左右一台,仅入网费就要五六千。这么说吧,当年手里拿着这样的手机,那种感觉,丝毫不比现在开辆豪车的感觉差。
这样的手机,其实又大又笨,后来就成为了俗称的“砖头机”。不过,当年市面上还专门为这样的手机,生产了一种坤包,包上无一例外地有一圆孔,专门供手机的天线伸出来。有些讲究派头的老板,出门谈生意,身后还专门配一个为他拎手机包的人。
但凡手里拿着这样一个家伙,就没人敢质疑你的经济实力。当时,还发生了不少用这种“大哥大”吃霸王餐的事情。一伙人穿的人五人六的到餐馆,拎着个“大哥大”,在那儿聊着分分钟上下几十万的生意,胡吃海喝一顿,然后各种尿遁而去。老板没有警觉,就是因为“大哥大”还放在桌上呢,等发现不对劲,拿起来一看,原来是特么个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