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晨曦城

二、废除法拉币流通。

(1)10元法拉币兑换5元曙光币

为期3天,过期不再开放兑换。

(2)扩建期间,如果居民的房屋涉及拆迁,晨曦城会给予一套新的住房。

(3)扩建期间,如有居民参与建设一天三顿包吃,做满一个月会给予20公斤面粉、20公斤大米、300克精细食盐、1公斤土豆。

(4)晨曦城官员办公大院门口会出售多功能通讯手表环。详情可自行去了解。

三、改保安队为护卫军

组建500人规模的护卫军,保卫晨曦城。

护卫军工资如下:

列兵每个月500元曙光币津贴。

上等兵每个月1000元曙光币津贴。

士官工资:基础工资1500+(兵龄×500)+职务补贴+兵种补贴。

尉官工资:基础工资2000+(兵龄×500)+职务补贴+兵种补贴。

四、居民律法

(1)城内禁枪支弹药,不得私藏,违者死刑。

详情可查看枪支管理手册。

(2)不得私自打斗,有仇怨者可通过所在街道办主任进行调解,需提供证据。

(3)禁止赌博,违者抄没家产,处以死刑。

(4)商户需要报备办公大院,由办公大院根据商户所开店铺物品给予颁发许可证,并制定相应的税收。

(5)爱护公共设施,破坏者劳动处罚一年。

(6)青楼女子,讲究你情我愿,不可白嫖,不可威逼,违者处罚当事人全部财产补偿对方。

(7)废除奴隶制度,私藏奴隶者家产充公,送工业区劳动改造一年。

(8)不做危害晨曦城的事情,违者株连全族。

(9)城内禁止大小便,违者处罚一年劳动改造。

(10)对晨曦城有重大贡献者,奖励元曙光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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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管理法

六、居民福利规定

七、枪支使用管理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