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就牵扯到另外一个话题,人活在世上,要好说话,说好话,话说好。
在这种情况下,提前跟审判长、合议庭打个电话,说,我是刚刚介入的律师,现在还不了解情况,申请旁听,法院会不准许?
但是,当以辩护人的身份进不去,又大闹了一番后,强令法院允许你进去,凭的是什么呢?
就凭我有律师证吗?
还有,当事人想要更换律师的目的是什么?
当法院释明更换律师的法律问题后,当事人害怕自己被分案出去,才承诺不要求阅卷时间。
那么大家猜一下,经过这么一番努力,现在是分案的可能性更大,还是不分案的可能性更大呢?
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维护了吗?
一名刑辩律师,一天能看多少本卷宗?不管这个案子有多少卷宗,我们都知道,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是与你的当事人无关的。
你能不能在一天之内重点研究一下这部分卷宗,从而在需要你开口辩护的时候,文准很找到突破口。
在11月14日经历了这样对抗激烈的庭外事件之后,还要拍视频,还要写文案,还要发微博,还要战斗,还要抗争,还能不能静下心来仔细阅卷?
这是奔着辩护去的吗?这是奔着红去的。
最后,司法警察跟公安干警虽然都叫警察,但编制不同,承担的义务也不同。
司法警察的作用主要是听从法官、合议庭的指令,在法院内部,在院子里面,法警维持工作秩序,需要出示工作的证件吗?
好像不需要吧。
法律人士要讲究实事求是,就事论事,不夸大不抹黑。
法院没有剥夺一个黑恶分子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可是这黑恶分子的律师,怕是看到了其他的机会,想要利用这事,为自己谋取一些什么。
我坚信,这人最后会很惨。
公权力不占理的时候,都不许你这样子,就不要说,这次他占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