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哈士奇这种很奇葩的汪星人,还有一个不得不说的故事。话说小陈的邻居买了只长毛大兔子当宠物,傍晚就牵出去遛弯了,结果和另一个邻居家的哈士奇打一块去了,最后养长毛兔子的邻居赔了两千元给养哈士奇的邻居。有目击者称,那哈士奇被咬的那个惨不忍睹啊,伤好了脑门上还留了道疤,月牙形的!!!
抱歉,跑题了!
可以说,烤狗熊的味道还不错,目测可能差不多和熊猫一个味道,熊猫可是国宝,不是寻常人能吃到的。据说,熊猫:1.咬合力仅次于北极熊,和棕熊齐平;2.奔跑速度在海拔两千米高度的山地里能超过刘翔平地最高速度;3.能爬上二十米以上的树;4.能把三四头狼当做坐垫玩; 就丫的这么一种生物,居然靠卖萌为生!
我抄来的,怎么了!
抱歉,又一次跑题了。
处理了剩下的肉,又多了两天的粮食,多了也带不走,烤肉的防腐能力不行。
小陈老师感觉整个世界都鲜活了许多。战利品也不少,比如熊的大獠牙,比如貌似能当鱼翅的背鳍,比如熊脑袋里的那个不明觉厉的玻璃球状的物体。
这是魔核么?这是个问题,至少地球生物是不会出产这种玩意的。小陈老师还特意找了个安全的小树洞吸收这颗来之不易的魔核。
将魔核握在手心里,盘坐于地上,经过两个小时的吸收,小陈老师终于……放弃了!难道小说里说的方法不对?莫非要口服?
陈轩眀满是疑惑,为何自己感觉这玩意就是颗玻璃球呢,既没有什么波动,也没有什么光效,除了依旧凉爽之外没有任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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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这玩意还是先扔到了背包里,至少这玻璃球挺漂亮,也算是个纪念。
整理行装之后,陈老师继续出发,有了勇斗恶熊的经历后,那自信心简直都已经爆棚了,看样子就是来只黄金巨龙啥的也敢上锹拍。
行走江湖,靠的就是一个‘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