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君只是嘴角扬起五度,笑地阳光明媚。
“大家放心好了,我一个人生活就很好,起码不会与伴侣出现宠物饲养问题,也不用担心伴侣将来背叛自己,让我家绝户。”
“我一个人不愁吃不愁喝,这辈子孝敬完父母就好了。”
“不想遇到一个想谋财害命、斤斤计较的枕边人,我也不会继续养狗。”
在垃圾堆旁偷听的少亮心心里罕见地咯噔了一下,眼神中出现一丝略微懊悔的情绪。
他觉得涂苛别有所指,但是他没有证据。
“哎,没想到你竟然经历了那么多,你那前夫看起来人模狗样,没想到私下里竟然是这种人。”
“是啊,我曾经看到他和别的女人进进出出,没想到真不是好东西。”
宁君最终搬了家,卖了房,离开晦气的地方,顺便败坏一下少亮心的名誉。
“汪汪汪!汪汪汪!”
凄厉的狗叫声在宁君耳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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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苛,你别走啊,你走了,我该怎么办啊?”
他像是在追逐心中的燕子。
汽车在公路上跑,少亮心迈开腿男在后面追。
涂苛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如果涂苛都走了,那他在城市里就会彻底变成一条没有人要的老狗病狗,漂泊流浪,能不能度过冬天都是一个问题。
他终究是没有追上他前妻,彻底失去变成人的机会。却遇到一位意料之外的来客。
一条有着玲笙声线的瘦狗,两眼盯着一对正在喂食流浪狗的情侣。
太熟悉,这道目光,不就是玲笙扫描猎户的眼神吗?她当初也是用这种目光看待他和凃苛。
思来想去,少亮心悟了。
在遇到玲笙前,他生活幸福美满,不仅落户海市,有老婆有房有工作,吃喝不愁。
就算是赘婿,涂苛也没有在其他人面前提起,重视他的内心感受,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遇到玲笙之后,他的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为了那一点别人根本不在意的自尊,和玲笙谋划杀死凃苛,妄图摆脱赘婿的名头,得到凃苛的一切,再利用玲笙向上爬。
可结果,他变成一条不知所谓的狗,去找玲笙帮助,她不知所踪,果断抛弃了他。
可笑,真的是太可笑了,他竟然会相信一只知不道活了多少年的妖怪,去放弃别人求而不得安稳生活。
不远处,玲笙扫来扫去,最终定格在男生身上,这一对小情侣的条件远不如涂苛和少亮心。只能算是勉强混口饭吃的网红。
“来家人们,今天又来献爱心。”
“天气都这么冷了,我们来看看小区里的毛孩子情况如何。”
在镜头前,男女面带微笑,将手中的狗粮倒入准备好的碗中,一声吆喝,几条流浪猫狗从角落里涌出,疯狂进食,狼吞虎咽,显然是饿坏了。
同样饿了许久的玲笙本来也该加入框框造粮大军。
可她选择慢悠悠地走到男网红身边,扬起尾巴,绕在他的裤脚边,转了里三圈外三圈。
见人没有特别的抵抗动作或者下一步行动时,玲笙抬起前腿扒着网红的牛仔裤,后脚着地支撑身体,一双黑色的瞳孔水灵灵地盯着网红的脸,眼巴巴地看着人家。
偷窥中的少亮心心中一紧,当初玲笙也是用绕圈的方式吸引他的注意力。
卑鄙,真卑鄙,没想到玲笙私底下对别人也是一样的。
原来他根本就不是唯一,而是万千备胎中的一员。当初那些海誓山盟都是假的,没有狗德的家伙!
一男一女注意到新来的“毛孩子”。相比于其他的猫狗,新来的玲笙显然更具战斗性,更亲人,更乖巧,也更有爆点。
很显然,当甜宠万人迷,玲笙很有手段,知道什么时候展露伤口卖同情,也知道该怎么把最楚楚可怜的一面展现在众人的面前。
一瘸一拐的,保持三分距离,亲昵的同时又没有太过火热,让人看着心疼。
把用来对付男主那一套运过来,观众们哪里见过世面,注意力很快就被玲笙吸引。
“哇,主播主播,那条白色的萨摩耶好可怜啊。”
“泪眼汪汪的,我看的心都要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