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的故事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具体涉及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和次年(公元前212年)的两个事件。

话说秦统一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措施。其中,思想文化上的统一尤为重要。

当时,关于实行郡县制还是分封制的讨论激烈。儒家博士淳于越主张恢复分封制,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触怒了推崇法家思想的秦始皇。

在一次咸阳宫举办的盛大宴会上,气氛热烈而庄重,群臣们衣着华丽,齐聚一堂。在这样的场合下,儒家学者淳于越挺身而出,他神色凝重,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观点:废除现行的郡县制,恢复古代的分封制。这一提议立刻引起了在座众人的注意,尤其是丞相李斯的强烈反应。

李斯,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他眼神锐利,言辞犀利地驳斥了淳于越的观点。他认为,儒生们总是借古讽今,用古代的制度来非议当今的政策,这样做只会扰乱民心,破坏社会的稳定。为了维护秦朝的统一和权威,李斯向秦始皇提出了一个极端的建议:下令焚烧除《秦记》以外的所有列国史记,以及民间私藏的《诗》、《书》等儒家经典和百家语等书籍,以彻底消除这些可能引发思想动乱的根源。

秦始皇听后,沉吟片刻,最终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他神色严峻,发布了一道震惊天下的命令:全国范围内,除博士官掌管的图书(这些图书主要用于朝廷决策和学术研究)、农书(关乎农业生产的知识)、医书(救死扶伤的必备之书)以及求神问卜之书(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这些书籍能预测吉凶,对统治有利)外,其余所有的藏书都必须交到当地官府进行烧毁。这道命令还规定,如果在命令下达后的30天内,有人未能按时交出书籍进行烧毁,将被判处劳役之刑。而今后,如果还有人敢于私下议论诗书,或者借古非今,挑战秦朝的政策,将被判处死刑;如果整个家族都参与其中,那么整个家族都将被处死;对于知情不报、隐瞒不揭发的官吏,也将受到同等的惩罚。

这一命令的发布,标志着秦朝在文化思想上的专制统治达到了顶峰,也对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焚书事件使秦以前的古典文献大量被毁,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摧残。

秦始皇迷信方术,一心想要追求长生不老之术,于是便对那些擅长此道的方士们寄予厚望,并给予他们极高的待遇。其中就有侯生、卢生这样的方士,得到了秦始皇的重用。然而,这些方士却辜负了秦始皇的期望,他们在获得秦始皇的信任之后,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完成秦始皇所交代的任务。于是,他们开始偷偷地在背后议论秦始皇的为人和执政方式。最后,由于害怕被秦始皇怪罪,这些方士选择了逃跑。

当秦始皇得知方士逃跑以及他们背后的议论时,顿时勃然大怒。他觉得儒生们大多都是些妖言惑众之人,只会扰乱社会秩序。于是,他下达命令,要求在京城内展开大规模的搜索行动,凡是抓到的儒生和方士都要严加审讯。经过一番折腾,最终一共抓获了四百六十多人。秦始皇毫不犹豫地下令将这些人全部活埋在咸阳城外的一个大坑里,这便是历史上着名的“坑儒事件”。

这次事件不仅让秦始皇失去了民心,也使得秦朝的统治变得更加不稳定。许多知识分子和官员对秦始皇的行为感到恐惧和不满,他们开始对秦朝的未来产生担忧。而对于秦始皇来说,他的声誉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人们纷纷指责他残忍无情,滥用权力。

焚书坑儒事件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思想,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也摧残了文化,钳制了思想,对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巩固统一和加强专制统治的重要措施之一,但其手段过于残暴和极端,遭到了后世的广泛批评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