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贵的衣服就是不一样,以往刘氏给他做的那些衣服,要么溜肩,要么就是腰间肥大,而这成衣店的衣服穿起来,不仅腰部有一些收身效果,就连肩膀似乎都高了。
看着铜镜中的身影,雷广宁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变成了大户人家的公子。
这衣服可真不错呀,他要了!
“这衣服公子穿起来非常合身,整个人看起来更英俊了一些。”
雷广宁被夸的有一丝脸红,虽然他感觉老板娘说的就是事实,但被这样吹捧,多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这些衣服不错,多少银子?”
问出这话的时候,雷广宁其实已经做了心理准备,这些衣服料子都极好,肯定不能便宜了去。只是老板娘报完价后,他依然被惊了一下。
“这两件缎面的,一件是三两银子,这绸面的更贵,各六两银子一件。”
雷广宁面前是五件衣服,三件缎面的,两件绸面的。要真的全买下来,那可得整整二十一两银子。
买不起,真的买不起。
但他是个死要面子的,既然已经说了要买衣服,还在人家店里试了这么久,那至少是要买上一两件的。何况他真的需要换洗的新衣服,所以他咬了咬牙,拿下了两件绸面的。
给银子的时候,雷广宁的心都在滴血,以前他不当家的时候,不知道这银子来的有多难。现在他和刘氏出来住了,柴米油盐样样都得要钱,他感觉自己越来越抠搜了。
衣服买都买了,雷广宁秉着多穿一天就是赚回来一天的想法,直接把衣服换在身上穿上了。
还别说,刚才他来成衣铺子前,穿的是又肥又大的袄子,路上的行人都不惜得多看他两眼,现在他换了缎面做的衣服,路上的小娘子都愿意在他身上多停留一会儿。
身为男性,被女性多看两眼,雷广宁觉得自己面上非常有光,更是高高的昂起脑袋,像一个开屏的孔雀一样在街上转了好几圈。
“有马车要来了,大家快让让!”
原本还在路中间到处乱逛的雷广宁,看到远处驶来的马车,不自觉的退到了路边。
马车里不知坐的是什么人,但仅凭这马车装饰的华丽,也能知道里面坐的人一定不普通。
刚刚自己还在为买了这么好的衣服而沾沾自喜,而他这时候却看到,人家马车的车帘子是用这种绸布做的,是他刚才舍不得买的那种衣服的布料。
雷广宁羡慕的要死,于是又给自己下了个目标,一定要考上功名,一定要当大官,他也要坐上这种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