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强调是站着演讲。
为什么要强调站着,因为狄克的对手是一个七十岁老头。
既然你是老头,那就欺负你年纪大这个点。
反正广场上大家都站在这里演讲,拉选票。
一般来讲说一次演讲的时候要控制住三十分钟以内,但这一次不同。
三十分钟轮流演讲,互相有三次演讲机会,除了演讲还有辩论的意味在里面。
在自己演讲时间内要去攻击驳回对方演讲,和不可行的政策.
但这一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轮流演讲,每个人三次。
也就是说三天后的的演讲时间是三个小时,这个才是重点。
更重要是站着,这是狄克提出来的。
我们在广场上站着演讲,看谁能拉到更多选票。
对方答应了。
毕竟气势不能输。
所以现在情况就是一个老头站着三小时,其中有一半时间还要演讲。
狄克还特地找人看过,三天后必下雨。
这比的是演讲吗?
这比的是体力啊。
老头啊,他要是因为腰酸背痛啥啥啥的,但凡出点问题就可以进行攻击了。
你看他的身体怎么可以胜任总统呢?
他身体不健康啊,万一在任职总统期间暴毙了怎么办?
突然闪到腰了要卧床休息,这会不会影响国家运转的效率?
那我们应不应该选择一个身体健康的总统呢?
当然应该了,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