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滩很大。
不仅有荒漠,还有绿洲和丛林。
姜喜之前待的地方是一片荒漠,这里动物非常少,植物就更没有了,一望无际的黄土。
这里偶尔能碰到一些兔子田鼠之类的,大狗在这里待了两天,附近没有发现水源,虽没有太多的危险但并不太适合生活和生存。
思索再三,大狗还是决定带上小猫转移阵地。
大狗在戈壁滩上已经流浪很久了,它的族群在丛林里,那里有大量的食物,虽然危险,但更适合动物生存,大狗准备带小猫去族群的附近。
狼群是戈壁滩上少见的团结的族群,它们因为大狗血统不正才把它驱逐了出去,但毕竟是同族,它们虽然不接纳大狗但也不会伤害它。
大狗比一般的动物聪明,它甚至会有一些人性化的思维,虽然它还没有成年,体力上还是有一些欠缺,但大狗流浪了这么久,从刚开始连兔子都抓不到到现在它已经完全能智取了,并不是像其它动物全靠蛮力捕猎,而是有技巧的捕猎,甚至能像人一样布置陷阱。
书里把大狗塑造的足够聪慧英勇,它像是戈壁滩的王,又有智慧又英勇善战。
书里写到,大狗成年后,终于不再是夹着尾巴跑不快的大狗了,而是一条英姿飒爽又英勇凶戾的领头狼。
只是后面它为了找女主脱离了狼群,孤身一狼被狮群包围,最终寡不敌众才葬身狮口。
…
大狗不知道叼着姜喜走了多久,姜喜从刚开始的害怕不适应到后面甚至有些昏昏欲睡,一摇一摇的晃的它还有些舒服。
直到大狗把她放到地上她才睁开眼站起身打量四周。
天色已经快暗下来了,入眼不再是一望无际的黄土了,它们在一个灌木丛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