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是不找上一找,
以那名陆公子的颜色,怕不是一夜都不得停歇……,
第二天,人就该废了,人废了跟不上队伍行进,贵人是不会为了一人而停下脚步的,那废人就只有被放弃,被遗留在原地等死。
去找看看吧!
王二狗咬咬牙就要去找人,
也是在此时,他与人群注视着肉汤锅的视线相反,他——看到了一头、一头狼——啊!
半立于树后,哪怕树影憧憧,天昏地暗的,他也还是看清了那抹子狼影!
尖耳利牙垂尾,狼首硕大异常,比、比他刚见过的大野猪还要大!
死了大野猪猪头尚且狰狞惊人,而活着的狼更是令人惊惧!
狼都为群居,共同生存,
遇上一匹狼,那附近就可能会有狼群存在!
狼群中狼的数量几何?多还是少?
贵人的护卫队首卫的必定是贵人的家人,其次才是他们这帮子流民,倘若控制不住,被狼钻了空子,也不知会被叼走几个去!三个?五个?十个?二十?够不够狼吃的啊?
要是穿着浅灰狼兽兽皮大衣的陆仁亿听见了只会哭笑不得的说,臆想得太过离谱了!他身上的这身狼兽兽皮大衣的狼首仅仅只比他的头围要大上几分而已,还没到野猪头那么大的地步。
有着万物索能查看附近详情的陆仁亿也可以明确的告诉王二狗,附近并没有狼群生活过的迹象,但有两头公虎正在为领地所属打得毛毛乱飞。
“有、有——狼啊!”王二狗破声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