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就看到老金,主要是他的绿豆眼太显眼,尤其他此时还戴着雷锋帽,把自己包裹的贼严实。
反观杨家村的几人,吹的嘴唇发青,这天早晚温差确实大。
她面色如常的招待他们去大堂吃饭,好似不认识他们,只当他们是来吃饭的普通食客。
杨老头有些急,一个劲的踢老金,可别待会人家小老板又去出车,那他们不是白跑一趟。
老金有啥法子,只能厚着脸皮上,拿出杨老头贿赂他的手串,“小老板,给你看个好东西。”
任阑珊只是扫了眼,怎么说呢,当石头玩算是漂亮的,但从宝石本身的角度看,这珠串有点糟蹋。
打磨的人估计是觉得蓝白相间更好看,殊不知让它们价值大打折扣,也就只能当不值钱的珠串戴着玩。
“戴着玩挺好。”简而言之不值钱。
金忽悠上线,“但它便宜啊!你那猫眼石珠串一块钱一条,咱这便宜,它只要八毛。”
任阑珊就笑着斜他,“我那是卖价,你这是买价。”这两者区别大了。
老金也不尴尬,又道:“小老板要的多,自然也有优惠嘛,咱们什么关系,你放心,我坑谁也不能坑你这财神爷,咱们是想当成长久买卖来做的。”
“没有其他的?”任阑珊不太看的上这串。
“有有有。”支着耳朵听的杨老头,立刻放下碗,用手背一抹嘴,蹭蹭蹭的走过来,从怀里掏出一条暗蓝色珠串,递给任阑珊。
老金不乐意了。
不是,您老啥意思?刚在我车上,您不是说没了,只有我手里这一串?咋把好的自己收起来,拿个次品给他。
原本觉得手里那串挺漂亮,想送给媳妇的,这一对比,差距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