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他的眼睛重新适应了周围的环境,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景象。
倒不是眼前有多么恐怖的场景,而是一瞬间,楚歌以为自己又穿越了。
这是一扇发黄生锈的防盗门,以及门后刷着红色油漆的木门。
楚歌想都不想就敲响了防盗门,高喊道:“歪!有人吗!来踢场子咯!”
一个带着围裙,衣着朴素的女人打开屋门,脸上丝毫没有惊讶的表情,好像早就预料到了楚歌的到来。
“快进来快进来,饭马上就好。”
女人热情地把楚歌迎进屋内。
屋子面积不大,最多六十多平米,墙上挂满了九十年代初港台流行乐坛的明星海报。
楚歌也没有拘束,大大咧咧地就坐到了沙发上。
“老公,人已经到了,你抓点紧,都过了饭点儿了!”女人招呼着厨房。
“还要吃饭吗?不用那么麻烦了吧?”
女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拢了拢耳边的碎发,说道:“不管什么时候,饭是一定要吃的。”
楚歌仰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笑着说:“你的地盘,你说了算。”
很快,一盘接着一盘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被女人老公端上了饭桌。
“来,先吃饭吧。”女人轻声唤着楚歌。
楚歌把棍子缩小成钢笔大小夹在耳朵上,一屁股坐到饭桌旁,问道:“真吃啊?”
夫妇俩齐声点头:“嗯,吃,别客气。”
楚歌舔了舔嘴唇,然后气笑了。
这他妈是客气不客气的问题吗?自己抱着必死的信念来到这里,就为了赶个饭局,合适吗?
他仔细观察了这对夫妇,他们都三十多岁的年纪,男士长得膀大腰圆,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一看就是工人阶级出身。
女人是个美人胚子,尽管生活中琐碎的柴米油盐让她显得有些沧桑,但是这反而更加凸显出她温良娴雅的气质。
楚歌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嘴里,很香,还不腻。
“忙活来忙活去,老百姓不也就为了嘴里这口饭吗,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