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发展地方圣皇组织,其党员达到五人及以上,必须成立委员会。
第八:委员会的党员经以前所在地委员会会长介绍,可转至其他地方的委员会。
第九: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会长一人统筹管理;
超过十人的应再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
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选举出一个执行委员会。
第十:当地方组织的人数很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支援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当地纪律和执行委员会最严格的监督。
第十一: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二:圣皇党员如果不是由于法律的迫使或者没有得到圣皇党的允许,不能担任大唐政府官员,但士兵和基层职员不在此例。
第十三:若往后需要补充修改此纲领,必须经三分之二全国党员代表大会同意,始得修改。
随即便是一个通告。
李世民站在搭好的基台前,向上天行礼,而后一切落定。
第一次圣皇党代表大会在众人欢呼‘万岁’中闭幕,这一夜的会议持续到了黎明时刻,太阳都快升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