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刚上初中,还没长开,五官虽标致,还未脱开孩童时期的青涩稚嫩,从小学开始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有些骄纵的教育加上超过同龄人的敏捷思维,难免让她有些傲慢浮于表面了。
她和自己倒是很像,求学生涯一波三折,现在成绩名列前茅,后面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把自己逼进了死胡同。
但这家伙,似乎从小就不把自己这个当哥的放眼里,回到家,脱掉鞋,瞥了眼老哥,便扭头回房间里了。
她一关门,程女士刚好探出头,呼叫家里两个“游手好闲”的男人,道:“愣着干嘛,过来端饭!去把你妹叫过来!”
陈庭汉缩了缩头,往房门那儿走了走,啥也没干又晃到了餐桌前。
他没敲门,反正叫了也没反应,等会老娘该吼还得吼,吼完这叛逆少女才能有点反应。
果不其然,一桌好菜上桌以后,程女士就开始河东狮吼:“臭丫头,叫多少次了,还不出来吃饭,饭菜都凉了!”
小丫头不情不愿,穿着一身小熊睡衣,挪到了位置上。
她打小就瘦,吃得东西不多,而且总嫌弃家里做的饭,另一边,陈庭汉平常挺喜欢简简单单,还有重生者的思念情怀在,所以吃的津津有味,听饭桌上自家老娘闲聊家常,一会又问起诗葵的成绩,这种时候她最不耐烦,通常应付几声,就这样就那样之类的话。
然后程芝兰会埋怨似的发火,说现在是不是她连问都不能问了,诸如此类的对话听得人耳朵起茧,陈庭汉唯一不怀念的就是这个。
他笑了一下,开始转移话题,道:“我今天碰到菲姐了。”
“哪个菲姐?”程芝兰疑惑。
“就之前在老街开书店和玉石店的,他还记得我们呢。”陈庭汉啃着鸡翅,嘴里含糊不清。
“哦,那个富二代,她还记得你?”
“记得,还问起你们来呢。”陈庭汉道:“她跟以前比起来都没什么变化,身上戴的还都是名牌,生意估计越做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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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她,诗葵有些意动,显然还记得那个漂亮的姐姐,相较之下,爹妈反应就平淡的多。毕竟那地方承载着是两人的童年,却是做父母的不愿回首的地方。
被迫蜗居在一间那么小的房间里,周遭邻居“善良淳朴”,这么一比,倒确实都对小菲的印象尚可。
陈庭汉试探似的说道:“做生意就是好啊。”
“怎么,书不想读了,想跟着你爸做生意?”程女士瞥了他一眼,满脸不屑,道:“添什么乱,也不掂掂自己几斤几两。”
“零花钱不够用?”陈老爹冷笑了起来:“那做生意来钱不快,我教你一招,谁有钱你就去傍谁,你不羡慕她吗,让她给你花钱不就得了。”
啪!
程女士一巴掌拍在陈老爹背上,拍的那叫一个震天响,骂道:“老不正经的,当着孩子的面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我看是你想傍人家了吧,又年轻又漂亮又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