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长眼的东西!要是之淞出了什么事……杀了他们都不解我气,哪怕是惹到京城……我也不惜——!”
——
几个时辰前,张之淞给山寨学堂里的孩子泡药的时候,发现药已经快要用完了。
“学堂里的孩子一个二个都是病秧子,本来就是别人不要的孩子,偏偏你全部都捡了回来,这不是连累自己吗?要是我是你啊,有个那么有钱的爹,卷些银两早不知道去哪里快活去了,哪还待在这里受苦受累?”
高题烨从学堂出来,找了一圈没看见张之淞,估摸着张之淞可能会到后山这边来煎药,一路闻着若有若无的药香找到了那个正为药发愁的张之淞。
“……要你管?你不也是跑到这山里给孩子们教书?还说我呢……”
高题烨大大咧咧靠在竹子旁,哼笑着:“谁叫这里可以蹭吃蹭喝还不用给一分钱,我上哪儿找这么好的地方?”
张之淞剜了他一眼,精打细算着捏着那些药。
换作以前在张府,张之淞要什么,张岑都是成箱成箱的给,给张之淞最好的。
张之淞被张岑娇惯了起来,衣食住行,无一不是最好的,帕子脏了一点便丢了,鞋子穿过一次便换新的……
哪像如今,身上的这件衣服还是去年过年除夕时刀疤脸他们给张之淞凑钱买的,到现在也还没几件好看的衣服。
那双手一看也是个小姐手,只不过因为长年累月的劳累,已经布满了茧子。
高题烨闭嘴,静静地看着张之淞忙来忙去,问她觉得这些值吗。
“如果当年你没有离开江城,现在你应该是无忧无虑的和自己的青梅竹马待在一起,做结发妻子,共白头,开心幸福。这些东西……统统与你无关。”
张之淞手一顿,看着手上的茧子,笑了笑,一脸无所谓:“那又怎么样?江城里的那些人,不会让我顺顺利利的出嫁的,他们会给阿期的找麻烦,会把爹管辖的码头和河道弄的一团乱,那时候爹的脚跟还没有站的太稳,阿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