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不负众望,很快找到了刘桂华。
刘桂华的女儿嫁的是有钱人,但论舆论的重要性。
她的人设毕竟是见不得人的,显然这个有钱的女婿并不待见她。
她没有和女儿女婿住在一起,而是窝在北厝村的一个不起眼的招待所里。
还是挺佩服她的,谁也不会想到,那么有钱的一个人会住在城中村这么鱼龙混杂的地方。
北厝村365号,从村口进去,绕来绕去,人都快绕晕了,才绕到这家叫春晓的招待所。
民居改造成的招待所,环境还过得去。
刘桂华住的是豪华单间,一晚上80块钱。
罗蒙和苏非赶到的时候,疯子和阿超已经在招待所对面的奶茶店坐了好几个小时了。
见到罗蒙的时候,疯子跟见到救星一样。
“坐了一下午,奶茶喝了好几杯,膀胱都快炸了。”
两人着急去上了厕所回来。
疯子指着对面招待所三楼的位置。
“三楼从左边数第三间,就是刘桂华住的房间。现在亮着灯的,但窗帘拉起来的。”
苏非问疯子。
“招待所登记了她的身份证吗?”
疯子:“这个老婆子狡猾得很,根本没有登记。我跟招待所老板套了半天话,答应不追究他的责任,他才肯说实话。说是刘桂华给了他两百块钱,他就让住了。”
罗蒙:“那你是怎么找到刘桂华的?”
疯子:“我脑子虽然不行,但找个人的智商还是有的。”
一旁的阿超揭了疯子的老底。
“你有脑子才怪,别听他吹。是他给凯文点了一个全家桶,凯文给了信息,查出了刘桂华的女儿刘晶晶的饿了吗点餐软件,最近每天都给这家招待所306点餐,我们才查出来的。”
疯子不服气:“能想出让凯文来查信息的点子来,说明我的智商还是在线的。”
阿超:“傻子都能想出来。”
罗蒙:“得,你们两个也是半斤八两。确定是刘桂华了吗?”
疯子掏出手机来。
“我假装送餐的,给她送上门的时候,拍了照片,是她没错。”
疯子手机上的照片,刘桂华穿的一身花睡衣。
疯子:“这个老太太,一脸横肉,一看就不是啥好人。”
罗蒙:“她有下来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