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京城天气晴。
秋高气爽,遍地黄灿银杏叶子远观如绮罗,满街浮动,烂漫不可方物。
乌鸦嘎嘎,在教堂上空盘旋。
有刚搬到附近的殷实人家,就图此处街道干爽。
桌椅,梳妆台,木板床,全是上好了大漆、雕刻着或松鼠葡萄或蝙蝠祥云或松鹤的雕花刻镂,以显示自己的财力。
要三个人才能搬动的衣橱,也须得沾沾文气,刻着:云锦天孙织,霓裳月姊裁。
没的说,贵气!
有旗-人定时定点拎着鸟笼,来这附近瞧瞧有无热闹可看。
却发现今天人格外多。
“呦,拿了瓜子,怎地不吃?”
“嗨,洋人地界,谁敢乱扔瓜子皮?”
“也是这个理儿。不过,今儿都来凑什么热闹?”
“嘿,要说今儿却是有件大事儿要发生。”
“您说说!”
“赵传薪,知道吗?”
“这哪说的,赵屠夫,谁能不知道?老佛爷恨他恨的牙痒痒哩!”
两人白话间,人更多了。
而这才刚过早饭点。
西装革履戴礼帽的赵传薪,就在人群里。
手里还拎着一根昨晚上在酒楼顺走的洋人的文明杖。
耳听得百姓闲言碎语、捕风捉影,脚下不停,围着BJ饭店转了半圈,也没看见什么名堂。
赵传薪拿手掌拍打掌心:“难道说,刀斧手都埋伏在了饭店里?”
看着看着,忽然在人群中发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
高挑、丰满的身材,倔强的小眼神……不是丽贝卡·莱维还能是谁?
京城是个什么地方呢?
鸽子、乌鸦、高耸的城墙、提鸟笼的八-旗、明明不是什么好东西还必须粉饰的很牛逼的做派、懒洋洋又骄傲和急匆匆又卑微的泾渭分明、大街上擦肩接踵的可能是某个大官儿、趾高气昂满身腥膻味的高鼻深目洋人……
一个让人想定义又没法具体定义的地方。
丽贝卡·莱维和这里简直格格不入。
她脸上有殷殷期盼,有焦急,有情怯,有羞涩,分明个头高挑却还踮着脚、咬着嘴唇的样子,赵传薪的眼睛几乎就不可能漏掉她。
丽贝卡·莱维看着看着,被人拍了一下肩膀。
她回头。
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好像从青石砖缝里蹦到了眼前……
“赵……”
“找什么找,谁掉钱了咋地?”
一听掉钱两字,周围人眼睛唰的亮了,忙四处踅摸。
赵传薪趁机一按丽贝卡·莱维的脑袋:“低头,跟我往外走。”
丽贝卡·莱维倒也听话,立即照办。
两人弯腰低头,没入熙攘人群。
外间,几个洋人顿时急了。
一眨眼,人就没了,啥情况?
赵传薪带着她一直往北走,快到了城墙根才停下。
丽贝卡·莱维心扑通扑通跳的厉害,千言万语说不出口。
最后也只是说:“巴克斯先生果然没有骗我,你真的来了。”
赵传薪帮她把风衣肩头的银杏叶拍落:“巴克斯?你认得?正好,带我去见他。”
这名字昨夜到今早快听出茧子了。
丽贝卡·莱维被老赵动作撩拨的心中莫名生出喜意。
脑袋几乎都不转了:“好,我带你去找他。”
“那你倒是走啊?看着我干啥?你眼睛进沙子了?怎么水汪汪的?”
丽贝卡·莱维:“……”
果然,有些人几乎是不会变得……
两人所在之处,距离巴克斯的住所不远。
丽贝卡·莱维管这里叫——莫理循大街。
因为租界洋人都是这么叫的。
其实就是王-府井大街。
丽贝卡·莱维指着一座四合院:“巴克斯先生的临时住所在这,毗邻莫理循先生的图书馆。”
说来也巧,赵传薪看见莫理循的四合院大门推开,莫理循正往外走。
莫理循也看见了赵传薪,脸上露出惊喜:“赵掌柜,你怎地来了京城?”
丽贝卡·莱维惊讶的看着赵传薪,没想到这两人相识。
赵传薪在兰-州府第一次见莫理循,是在邮电局里。
后来,莫理循追到了天上飞。
但他还不知道赵传薪的真实身份。
他边说,边要拉着赵传薪进院。
还上下打量赵传薪:“差点认不出赵掌柜。”
初次见面,赵传薪穿道袍。
在天上飞,赵传薪又总是牛仔和亨利衫。
这次见赵传薪穿的如此板正,他倒有些不习惯了。
只是没能拉动赵传薪。
赵传薪努了努下巴:“去那院里,找巴克斯。”
“巴克斯?他以前给我当过助理,我给你带路。”
莫理循很热情。
他是鲜有的、让人从外观和言行举止,就可以笃定判断是个善良阳光的人。
赵传薪龇牙笑,他就喜欢给这种人一点小小的震撼。
巴克斯昨夜喝多了,打开门,顶着一双惺忪朦胧的醉眼望着来人。
“莫理循先生!丽贝卡你怎么来了?这位是?”
他有些吃味儿的看着丽贝卡·莱维亲密又满脸笑意的挨着赵传薪。
也许没睡醒,脑袋转不过弯。
丽贝卡·莱维和莫理循都刚想要介绍,赵传薪却伸手,一把薅住了巴克斯蓬乱头发下的耳朵,将他薅进了屋里。
“好胆,竟敢顶着老子的名头行事!”
巴克斯痛呼惨叫:“啊……”
丽贝卡·莱维和莫理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