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拎着一个照片晃了晃。
照片上,
是一个看起来温和矮小的白人男子。
“浩克,纽约黑手党的老大,他手下汉姆刚刚被打死,他接到消息,一定会大力加强防范。”
“他手下的保镖数量可是汉姆手下的十几倍,我们三个人肯定杀不了他。”
“不过好在他住在荒郊,我们可以调集大队人马过去直接围剿。”
听到这话,
力王兴奋的摩拳擦掌。
他现在喜欢上了杀人如麻的快感。
战斗让他兴奋。
“好了,现在时间不能再拖了,现在警察应该就已经活动起来了。”
“在我们被传唤之前,把事情做完。”
很快,靓坤带着二人回唐人街叫人。
老孟早就知道今晚要有大活动,
于是已经把上百人聚集在唐人街。
他们有亚洲面孔,
也有欧美面孔,
不过都穿着统一的黑衣服,
手上拿的清一色的微冲。
靓坤检阅了一下,
不管他们的精气神,
还是他们手里的武器都让靓坤满意。
“好,很好!”
“出发!”
靓坤一声令下,
上百人钻进八辆巴车里面,
在一辆黑色宝马的引路下,
一辆接一辆的离开唐人街,
朝着浩克的位置开了过去。
靓坤坐在车里,
一边抽烟,一边拿着对讲机指挥道:
“把手上的枪都检查一下。”
“一会听我命令,直接下车开火。”
“不要给他们任何的可乘之机!”
随着一阵“嗤嗤”的声音,
对讲机里传来清一色的“收到”。
靓坤也低下头,
检查了一下手里面的枪。
靓坤手里拿着一把霰弹枪,
还有一把普通的沙鹰,
沙鹰灵巧轻便,
霰弹枪威力无穷,
在一起是绝对完美的搭配。
因为这次规模相当于小型战争了,
所以许正阳不顾靓坤的阻拦,
执意给靓坤套上了防弹衣。
一辆辆巴车开着车灯,打着双闪,
行驶在黑暗中。
很快,汽车接近目的地。
这次的目的地是一个庄园,
浩克就住在庄园内的别墅里面。
看到庄园的招牌,
靓坤开始给沙鹰上膛,
准备好了战斗。
庄园门口,
站着十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一边嚼着口香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