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挣点小钱钱

文娱乐园 牧羊大侠 1866 字 18小时前

米国科技新贵富豪哈里森,之所以来华夏国,就得冲着张少云那些英文歌曲的音乐版权来的。

哈里森从科技圈,想“跨行”进入网络娱乐圈;他自己成立了一家:O2-Stars文娱传媒集团公司。

张少云知道这种人的厉害,前世很多网络大佬不就是这种行为----跨界玩!

他们从一个行业突然转行到另外一个网络赛道,很可能就会以外行干倒那些传统行业。

哈里森就是米国的那只狼,想用网络O2-Stars文娱传媒集团公司+收购一家米国社交软件平台,成为庞大的网络传媒大亨。冲击米国传统唱片发行行业只是附带地。

哈里森想一炮而红,起手王炸;所以,他盯上了张少云那8首经典的英文歌曲海外版权。

张少云肯定不买海外版权,但是,他可以卖海外代理权;

就是和哈里森合作,把一切英文歌曲或者视频内容的海外管理和使用权,都授权给哈里森去自由处理。(胡扯的,看看就好,就是一点所有版权还在张少云手里,别当真。)

这个意思就相当于变相版权了,哈里森的自由度很高;相当于用一次性价格就拿到了这个优先合作机会。

以上哈里森那些什么传媒帝国野心计划,也不是打动张少云选择和他合作根本原因。

是的,你没有看错,是哈里森求着和张少云;而不是张少云求他。

因为,张少云凭借这些经典作品,有大把选择余地:

可以让加冰文娱公司自己出海,在米国成立一个子公司,选择米国人作为子公司总经理进行管理。

也可以上门和那些米国娱乐公司进行合作,或者卖掉作品版权给他们。

最后,还是哈里森财大气粗,一首英文歌曲1亿华夏币,把海外所有管理和使用权卖给他。

最终哈里森给出的价格,才是张二爷选择他的王道。

这个价格对于米国那些传统唱片发行公司来说,肯定是天价了。但是,对于哈里森来说,就是相当便宜;

并且,哈里森为了今后的优先合作权,还和张少云签订了备忘录;

以后一旦加冰文娱公司每发布一首英文歌曲,哈里森都有优先购买权,每首价格设置在6000万----1亿华夏币。

当然,加冰文娱公司以后发布的英文歌曲,哈里森认为不够经典,他也有自由选择的权力,可以选择不购买就行。

哈里森回国后,可以选择培养自己的明星,翻唱这些张少云的英文作品;

也可以直接把现行已经发布的原唱歌曲,直接发布到米国公告牌榜单上面,或者自己的社交软件平台上。

但是,如果直接发布,下载费用收入,还是按5:3:2进行分成;哈里森5成,加冰文娱公司3成,加冰演唱的原唱歌手2成。

这样看哈里森花了1亿华夏币,最后还要分成给华夏加冰文娱公司和艺人,是不是亏大了?

绝对不会!

因为,娱乐公司和歌手,如果只靠音乐榜单那点下载费用,根本发不了大财。

哈里森可以说,是两边发财!

即可以用原唱为噱头,不操心一切,直接发布就可以坐等收钱;

还可以代理这些原唱的海外演出或者演唱会,收一半佣金;

他只要安排自己娱乐公司做好两件事,一是申请邀约这些原唱歌手的签证;二是租好演出场地。

哈里森还可以自己培养米国新人,翻唱张少云这些英文歌曲,又是一笔下载费用收入。

真正大头的是他自己培养的新人,靠张少云作品成名后,单独在外的商演、代言、演出等收入,这些才是完全属于哈里森的收入。

相当于,张少云是他们成名孵化器,靠张少云作品成名;然后,就可以完全甩开张少云“吸血鬼式”的压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