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甚至可以光明正大在董事会问,我给你们上市,但这种不良资产,老楼,挣不上钱的,不值钱的,我们把它卖了吧?
正常情况下,没有一个股东不愿意。
他们可能说你赶紧卖你赶紧卖,多少换俩钱,企业账上现金越充裕,我们上市越有保障,只要能上市的话,估值一高,损失就都全回来了。
现在呢,杰克杨一出事儿,人家要查他收购尤氏的钱有没有问题,工作组进来了,上市可能要泡汤。
大家一看,卧槽,尤雅分出去之后,小商场几十个,产权全部自有,债她都不欠了。
因为产权拿走,不欠钱,最起码导致亏损的大头,高额利息的财务费和租金支出没有了,开支下降,不良资产也没那么不良了。
她凭什么呀?
正常情况下,所有股东都会后悔,都会不愿意,这都是从我们公司掏空出去的呀,最起码从我们公司掏出去了一部分,她缝缝补补,她穿身上了,她凭什么?这是她作为ceo,损公肥私挖走的。
这种经济问题咋说呢?
首先尤雅是很难自证的。
她所拿出来的,就是她保存完整的董事会决议。
这时候大家都会说他们被骗了,他们不知道值多少钱,他们被坑了,你有所隐瞒。
但你要说让股东们拿出不法侵吞的事实,他们也拿不出来。
因为当时他们光顾着高兴了,等着上市了,也是主动的,尤雅因为怕将来有后遗症,肯定手续走得齐全,程序合法,他们也拿不出来证据证明。
这种案件,法院一般都是偏向你单位,第一,因为他们人多,怕出事儿,第二,因为你是获益者,你可能就是侵害他们了,第三,大家此时可能都在疯狂找关系,你也没他们关系多,影响大。
但问题是,怎么判呢?
交易回撤吗?
撤不动了。
内中涉及太多复杂的运作,尤雅也往上打补丁了。
该让破产的破产了,有一些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了,或者成为经营异常企业,空壳公司,回不去了,又有一些债务,尤雅已经还了,请问还给银行的钱,法院判决后,法院能不能给你要回来?
法院不是企业家开的。
法官怎么给它理清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尤雅败诉前后哄尤雅,你看你有罪,你要配合的话,你跟他们重组理清,我们作为经济犯罪,移交检察院,判的时候,给你量刑轻一点儿。
当然,如果法院真的找不出来罪,也会说,你只要能不让他们闹,协商出来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我们牵头和解,和解行了。
没别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