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天下之货”者,谓汇集天下之财物也。盖世间万物,皆可为货,或为衣食之需,或为玩好之用。聚之于此,以便交易流通,各取所需。
“交易而退”者,言买卖双方进行交易,达成协议后各自离去。交易之时,当遵循公平、诚信之原则,不得欺诈、强取。交易既成,双方各得其所求,心满意足而退。
“各得其所”者,乃最终之目的也。谓众人皆能在交易中获得自己所需之物,满足其生活、生产之需求。如此,则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
《史记》有言,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故而天下乃众生之地。大夏声威于四海之内,然外有四洋九洲,皆为天下之地,外有鹰吉利、高卢鸡、西板鸭等之国民,皆为天下之民。固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理应包含外洋之商与货。
故欲使大夏国富民强,须使大夏聚天下之货,使货物翻新,使销流旺畅,使民众各得其所,上以仰承国家之所需,下以杜绝外洋之厄漏,此乃振兴商务之道,安见商富而国不富焉?
鹰吉利,即俗称红毛邦,开邦一千年来未易他姓,于今称为最强之邦,由法善也。
法善,则人安,则商安,则民富,则国强。
合众商之力以厚其本,合国民之力以济其穷。
商法,乃护商之要。专取便商利民之举,酌济轻重,官为疏导之。
纲常大典,教养大法,必先得贤人,创立大体,代有贤能继起而扩充其制,精巧其技,因时制宜,度势行法,必永远不替也。
吾思及此,特上言十兴:
一兴车马之利,以利便轻捷为妙。倘有能造如外邦火轮车,一日夜能行七八千里者,准自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做。虽三四千里之遥,亦可朝发夕至,纵有小寇窃发,岂能漏网乎!
二兴舟楫之利,以坚固轻便捷巧为妙。兹有火船气船,一日夜能行二千余里者,大商则搭客运货,国家则战守缉捕,皆不数日而成功,甚有神于国焉。若天国兴此技,黄河可疏通其沙而流入于海,江淮可通有无而缓急相济,要隘可以防患,凶旱水溢可以救荒,国内可保无虞,外国可通和好,利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