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面极度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汇集而来,氛围感拉满。
杨晨环顾四周,心中无限感慨,在地球的时候,自己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底层屌丝,没未来,没能力,没理想,没有任何能拿得出手的优点。
唯一让他值得称道的,大概就是结了婚,生了个女儿,比那些单身强了那么一点。
别说领导别人了,连家里的老婆孩子都管不了。
而现在呢,数百人对自己俯首帖耳,言听计从,站在那里,没有人敢说话。
这一刻,杨晨终于知道,为什么华夏人骨子里,想当官了。
就算到了现代,考公都是第一选择,没有其他。
因为,权利,才是人的最终追求。
什么财富,什么战争,最终的目的,都不过是为了权势。
只有懂了这个道理的人,才会真正明白该做什么。
想到这里,杨晨露出笑容,挥挥手说道:“出发吧。”
一声令下,人群四散,大部队开动。
500人,上千大牲口,无数雪橇,当然不会聚在一起,而是分为三段,前中后。
前面是开路的,中间是杨晨的移动房车,和一部分物资。
后方则是运输主力,和打扫痕迹,每当大部队走过,他们都要收拾残局,虽然有风雪遮掩,但垃圾和遗留物,还会保存下来,以后要是有专业追踪人士,还是能发现的。
杨晨不允许自己的隐居地暴露,所以再麻烦也要做。
就连路上牲口的粪便,都要集中清理。
否则,这也太明显了。
来到属于自己的房车前,杨晨又是一阵惊讶,太漂亮了,将近100平米的房子啊,被33匹大马背着。
这样的场景,谁看了不迷糊。
臃肿是有点臃肿,而且特别没有效率。
但他适合杨晨啊。
到了隐居地,最少几个月,都不可能建设好居住地。
他总要有个住的地方吧。
所以,这个房车就是为此准备的。
既为了赶路,也是为了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