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推理诡计续篇

第五种,人物诡计。

人物使用的诡计,简单来说,可以分成几种不同的类型。

其中一种常见的诡计,就是让人觉得在案发的时候,也就是大家认为有人死亡的时间,真正的凶手根本没有可能去犯罪。

要做到这一点,凶手通常会想办法证明自己在别的地方,或者跟其他人在一起,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不在场证明’。

比如,凶手可能会播放受害者的录音或视频,让大家误以为受害者还活着;

或者利用GPS之类的技术,制造出自己在一个地方的假象,实际上却去了另一个地方作案。

还有一种诡计更巧妙,就是凶手一个人扮演两个角色,通过来回切换,把嫌疑引到另一个‘自己’身上。

说到扮演,这里还有两种小分类:

一种是‘一人分饰多角’,就是让大家误以为A和B是两个人,其实他们都是凶手一个人;

另一种是‘两人一角‘,就是凶手让大家以为场景一里的A和场景二里的A是同一个人,但实际上这两个A是由不同的人扮演的。

在玩这种诡计的时候,凶手会故意用一些相似的称呼或者说话语气来误导大家。

还有一种情况,受害者也可能是替身。

大家以为受害者是A,但其实那只是凶手伪装的,真正的受害者可能已经被害,而尸体又因为某种原因难以辨认。

这种诡计虽然容易被检测揭穿,但凶手可以利用大家误以为受害者已死的这段时间,达到自己的真正目的。

第六种,叙述诡计。

这种诡计,真的是让人眼前一亮,因为它骗的不是故事里的角色,而是我们这些热心的读者。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

A心里暗恋着B,上课时眼睛总是忍不住偷偷瞄向B。

而B呢,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老师,上课根本不听讲,就一直盯着老师看。

看起来,这两段描述像是在说同一时间的事儿,但其实,它们发生在完全不同的时间线上。A的视角,是高中时期;B的视角,却是B因为某个事件去世后,变成幽灵留在学校的情景,此刻B正注视着的是10年后回到学校当老师、调查当年真相的A。

这种让人摸不清头脑的手法,就是叙述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