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耗羡归公”和“养廉银”

[说起来,雍正在朋党问题上可以说是极其在意,绝对是被坑出阴影了才这样,对这一现象,雍正发言表示:“将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涤”,可以说是相当认真了。

所以,雍正的政绩之一,就是对朋党的处理。

说回来,雍正元年,是的,你们没看错,还是雍正登基的那一年,雍正帝接受山西巡抚诺岷的建议,施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的措施,以此增加中央财政收入,并限制地方横征暴敛。

只能说,雍正确实是身体力行的证明什么是真正的“雷厉风行”。

习惯了那种前几年养精蓄锐,处理政敌,后几年大展宏图画风,这种一边解决政敌,一边大展宏图的,还真有点不习惯。

咳,说回来,说到雍正政策这一方面,给大家解释下什么是耗羡归公,什么又是养廉银。

先说耗羡归公,也叫“火耗归公”,耗羡这个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哈,不知道也没关系,我解释一下,就是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

而自明中叶赋税是折银的,当时为了便于计量和运送,州县要将纳税人所交的零碎银两熔铸成银锭。

而销熔过程中不免有损耗,必须酌量加征,这就是所谓的“火耗”。

而大家也知道, “酌量加征”这个说法是比较模糊的,我收几个铜板也是酌量加征,收碎银子也是酌量加征。

而这种模糊的、并不清晰的规定,就是各州府自己制定的可,这也就成为了贪官污吏们可贪污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