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无罪宣判
随着法官的法槌再次敲响,芳草故意杀人案的第二次开庭又开始了。
胖胖的审判长,一脸威严的说道:芳草故意杀人案第二次开庭现在开庭。请公诉人提交补充侦查证据。
公诉席上年轻的公诉人站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审判长的问询:审判长,我们暂没有新的证据提交给本庭。
于是,胖胖的审判长将视线转向被告席,字正腔圆地问道:被告人与被告律师,你们有什么证据需要提供给本法庭吗?
被告卢律师一摔根本就没有几绺头发的脑袋,信心十足的站了起来,以很亢奋的声调说:现在我请求法庭传讯被告人张继科到庭。
审判长:同意辩护人意见,请法警传被告人张继科到庭。
张继科的供述向法庭证实了他受罗跃进指使从芳草与晴川大学期间就开始的对晴川实施绑架、伪造学校饭菜票嫁祸晴川、拐走蓝心女儿谌心瑞、购买sq向芳草下毒等共同犯罪事实,也交代了他自己诈骗罗跃进、与罗跃进发生争执、扭打,误伤罗跃进,导致罗跃进死亡等等单独犯罪细节。
随着审理的一步步推进,案情也在一步步清晰明朗起来。
接着卢律师又向法庭提供了罗跃进与芳草的一些日记原件,请求法庭保护原被告方的隐私不公开宣读。
被告辩护人的意见也被法庭采纳。
审判长清了清嗓子,说道:法庭已经对被告方提供的日记进行了笔记核对,确认与罗跃进与芳草的笔迹一致,提供的证据有效,本法庭同意作为采信证据纳入全案证据链。从尊重公民隐私的原则出发,本法庭已在陪审员等人员中进行了传阅、质证,不需公开宣读。